数据结构 第一章 数据结构绪论
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算法
一、基本概念术语
1.数据元素:是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称为记录。
2.数据项:一个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3.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
4.结构:不同数据袁术之间不是独立的,二十存在特定的关系,我们将这些关系称为结构。
数据结构: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5. 数据: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二、逻辑结构与物理结构
按照视点的不同,把数据结构分为逻辑结构和物理结构。
(一)逻辑结构:是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1.集合结构:集合结构中的数据元素除了同属于一个集合外,它们之间没有其他关系(PS:类似于数学中的集合。)
2.线性结构:线性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是一对一的关系。
3.树形结构:树形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4.图形结构:图形结构的数据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二)物理结构: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
1.顺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排队占位,类似数组)
2.链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这组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
三、抽象数据类型
1.数据类型: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
2.原子类型:是不可以再分解的基本类型,包括整型、实型、字符型等。
3.结构类型:又若干个类型组合而成,是可以再分解的。(整型数组由若干整型数据组成)
4.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 ADT):是指一个数字模型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
“抽象”的意义在于数据类型的数学抽象特性。
抽象数据类型体现了程序设计中问题分解、抽象和信息隐藏的特性。
(大话数据结构学习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