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互联网+”兴起以来,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形成了校园网贷业务,主要面向的是高校大学生,为其提供各式各样的金融服务。
表面上看似解决了贫困大学生日常生活和自主创业的资金问题,实际上却引发了一系列的不良问题。不但大学生隐私权受到了侵犯,身心健康也受到了巨大影响。
而且校园环境遭到了污染,学生之间的矛盾更容易被激化,甚至出现了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因此,校园网贷的治理必须要提上日程,通过采取科学完善的应对策略,将校园网贷的危害降到最低,进而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助力大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
在保护大学生民事权益上存在哪些问题?
1、民事主体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虽然大部分大学生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但由于其对社会认知的不足,民事主体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
目前,网贷中的电子格式合同由平台制定,都对自己做了充分权益保护,影响平台民事责任的认定。
大学生处于民事关系弱势的一方,因为权益不对称,加上大学生对校园贷后果的漠视,大学生权益容易受到侵犯。
2、在管控这类金融服务机构上机制不完善,解决校园贷纠纷主要靠协商、向监管部门投诉、向行业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等。从协商的方式看,大学生处于弱势的一方,基本没有和经营者对话的能力。
目前我国有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没有专门针对校园贷的行业协会,没有可以投诉的渠道。因标的不是很大,而且诉讼和仲裁成本较高、程序复杂,一般不是大学生解决纠纷的首选。
大多数解决方式是向监管部门投诉,从政府监管来看,银监部门负责对网贷平台进行管理,由于校园网贷问题的复杂性。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都参与其中。
从上述规制网贷市场的相关规章来看,基本都由多个主体共同制定,容易造成监管部门权责界限不清晰。目前,各监管机关没有设置统一的投诉电话,也会造成大学生投诉困难。因此,大学生一旦发生校园贷纠纷,救济途径并不是很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