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型是jdk1.5以后出现的新的机制,可以将类型异常在编译时期被发现。
那么什么时候用到它呢?
泛型分为:泛型定义在类上,定义在方法上,定义在静态方法上,定义在接口上。
定义在类上时:一般是某类变量在此类中多处被用到,但不确定类型。
定义在方法上:一般是形参类型不确定。
定义在接口上:与定义在类上意义相似,子类在实现或者继承其时分两种情况:1.子类也不确定其具体类型。那么子类适当位置也要加上此泛型的限定符。2.子类确定了此类型,那么在继承的接口或者类后面直接写上确定类型的限定。
还有一个是叫:泛型限定。
? extends E / ? super E
这两个代表什么意思呢?E是开始时在创建某一带有泛型限定的对象时确定的一个值,在之后调用其他带有此限定的类的方法时,就表示,这个含有限定的位置可以写E或者E的子类/E或者E的父类。
最后一个是一个小问题:就是说为何泛型不能这样写:ArrayList<Student> array = new ArrayList<Person>(); 或者:ArrayList<Person> array = new ArrayList<Student>();
结论当然是两边只能写同样类型,或者用刚才说的泛型限定去写。但是如果写的是确定类型的话,不能像这么写:原因就是,接收端集合只想要接收Student,但是new的是可以Person的集合,甚至还可以接收teacher这样的对象,这就出了问题,不可以;同样,接收端要person,但是这个集合却只能接收student,范围变小了,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