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结构第一章绪论知识总结(严蔚敏)
主要内容
1. 数据结构中常用的基本概念和术语
2. 算法的描述和分析方法
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和术语
1.数据: 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2.数据对象: 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数据的一个子集。例如学生是一个对象,是{学生1、学生2、…、学生3}的集合。
3.数据元素: 数据元素是数据的基本单位,也叫做节点或记录。在计算机程序中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一个数据元素可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例如,学生的所有信息可视为一个数据元素。
4.数据项: 数据项是数据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一个数据元素可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例如学生的所有信息为一个数据元素,该信息中的学号、年龄、姓名是数据项。
这四者的关系如图 1-1:
5.数据类型: 一个值的集合以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
1)原子类型:其值不可再分的数据类型,包括整型、字符型等。
2)结构类型:由若干成分按某种结构组成的,其值可再分的数据类型。这些成分可以是原子类型,也可以是结构类型。如,一个学生的学号、姓名、班级、年龄和成绩等,虽然各个属性分别属于不同的数据类型,但是它们之间密切相关,各种信息都属于一个人。这时,可以声明一个结构型的数据类型。
3)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简写ADT):抽象数据组织和与之相关的操作
ADT一般由用户定义的, 是一个数学模型以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通常有三部分(数据对象、数据关系、基本操作集),
抽象数据类型的定义仅取决于它的一组逻辑特性,而与其在计算机内部如何表示与实现无关,既不论内部结构如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