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使用关键字 abstract
来声明。
如下所示,定义一个抽象类 Action,并在类中声明一个抽象方法:
//抽象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Action {
//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名字,没有方法体
public abstract void doSomething();
}
我们可以看到, doSomething()
只有方法名,并没有方法的实现,这就是抽象方法。
那么这个方法由谁来实现呢?
必须有子类实现该抽象方法,否则,从最初的父类到最终的子类都不能用来实例化对象。
如下所示,A类继承了Action类,那么它必须实现 doSomething()
方法:(除非A类也是抽象类,那就交给A类的子类来实现。)
public class A extends Action {
@Override
public void doSomething() {
System.out.println("实现doSomething()");
}
}
抽象类的特点:
-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
new 抽象类;
),如果被实例化,就会报错,编译无法通过。只有抽象类的非抽象子类可以创建对象。 -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只是声明,不包含方法体。
- 构造方法,类方法(用 static 修饰的方法)不能声明为抽象方法。
-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给出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具体实现,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