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指定名称所属的空间,以::开头表示全局,以命名空间或类名、结构名等加::指定该空间范围内定义的名称,可以是函数、变量、常量、类型等名称。
:有多种用法,定义类时,在类名后面用:指定基类;在定义类的构造函数时,用:指定如何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和初始化成员变量;定义标号时后面要加:;此外还有:?表达式。
单冒号的作用有:
(1)构造函数初始化成员变量。比如类C的构造函数 C::C():param1(),param2(){}。
(2)指定基类。比如:class Derive : public Base {...}
(3)指定访问权限时,一般在定义结构或者类中使用。比如:public: ... protected:... private:...
(2)三目运算符中有所使用。比如:a>b?1:2;
::是C++里的“作用域分解运算符”。比如声明了一个类A,类A里声明了一个成员函数voidf(),但没有在类的声明里给出f的定义,那么在类外定义f时,就要写成voidA::f(),表示这个f()函数是类A的成员函数。
:: 一般还有一种用法,就是直接用在全局函数前,表示是全局函数。当类的成员函数跟类外的一个全局函数同名时,在类内定义的时候,打此函数名默认调用的是本身的成员函数;如果要调用同名的全局函数时,就必须打上::以示区别。比如在VC里,你可以在调用API函数时,在API函数名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