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习语,设计模式,架构模式
模式从目的上分类:
- 创建型模式 : 工厂模式 、抽象工厂模式 、单例模式 、建造者模式 、原型模式
- 结构型模式: 适配器模式 、桥接模式 、过滤器模式 、组合模式 、装饰器模式 、外观模式 、享元模式 、代理模式
- 行为型模式: 责任链模式 、命令模式 、解释器模式 、迭代器模式 、中介者模式 、备忘录模 、观察者模式 、状态模式 、空对象模式 、策略模式 、模板模式 、访问者模式
模式从范围上分类:
- 类模式,处理类与子类的静态关系
- 对象模式,处理对象间的动态关系
模式从封装变化角度分类:
- 组件协作:模板方法、策略模式、观察者(事件)模式
- 单一职责:装饰模式、桥模式
- 对象创建:工厂方法、抽象工厂、原型模式、构建器
- 对象性能:单例模式、轻量级模式、享元模式
- 接口隔离:门面模式、代理模式、中介者、适配器
- 状态变化: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
- 数据结构:组合模式、迭代器、职责链
- 行为变化:命令模式、访问器
- 领域问题:解析器
重构关键技法:
- 静态 》》 动态
- 早绑定 》》 晚绑定
- 继承 》》 组合
- 编译时依赖 》》 运行时依赖
- 紧耦合 》》 松耦合
设计原则:
-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不应依赖低层模块(即低层程序不需要在高层秩序之前被编译出来,否则就是产生了高层对低层的依赖),二者共同依赖于抽象
- 抽象不应依赖于实现细节(即不要依赖那些非常容易产生变化的代码,要将容易变的代码抽象出不容易变的那部分来,而细节就是容易产生变化的地方;实际上不论抽象还是不抽象都不要依赖那些容易变的代码),实现细节应依赖于抽象
- 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 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他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只在分界的一边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边产生不良的影响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生命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生命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拥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