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对象:继承

一.概念

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保持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新功能,这样产生新的类,称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 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继承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共性的抽取,实现代码复用。继承的本质是拓展,这也是extends的原意。子类可以看成是父类的拓展。
继承主要是is-a和has-a的关系。子类 is a 父类,父类 has a 子类。继承问题一定要理清父类子类关系。
注意:子类=派生类,父类=基类=超类

二.类的继承的格式

1.格式

class 父类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2.注意事项

1. 子类会将父类中的成员变量或者成员方法继承到子类中了;
2. 子类继承父类之后,必须要新添加自己特有的成员,体现出与基类的不同,否则就没有必要继承了。

三.父类成员的访问

1.通过子类对象访问成员变量或成员方法

如果访问的成员变量或成员方法子类中有,优先访问自己的成员变量或成员方法;
如果访问的成员变量或成员方法子类中无,则访问父类继承下来的,如果父类也没有定义,则编译报错;
如果访问的成员变量或成员方法与父类中成员变量或成员方法同名,则优先访问自己的。

2.总结

就近原则,现在自己这里找,自己没有去父类找。

四.继承关键字

1.super 关键字

1.1作用

在子类的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

public class Anmial {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Anmial eat");
    }
}

public class Dog extends Anmial{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Dog eat");
    }

    public void geteat(){
        this.eat();
        super.eat();
    }
}

输出结果是:

Dog eat
Anmial eat

它们的关系是:

1.2子类构造方法

在子类构造方法中默认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super(),如果没写,编译器会自动添加。
注意
1.super()只能是子类构造方法中的第一条语句,并且只能出现一次(既然只能出现一次还要再第一条,那么它就不能和this一起用)
2.需要先对父类进行初始化,因为子类就是父类的拓展,父类的“坑”都没填上,更别谈后面的了。

1.3注意事项

1. 只能在非静态方法中使用;
2. 在子类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2.final 关键字

2.1 修饰变量或字段:表示常量,不能被修改
2.2 修饰类:被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2.3修饰方法:表示该方法不能被重写

五.对代码块中执行顺序的补充

父类静态代码块 --> 子类静态代码块 --> 父类实例代码块 --> 父类构造方法 --> 子类的实例代码块 --> 子类构造方法
第二次实例化子类对象时,父类和子类的静态代码块都将不会再执行

六.继承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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