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关键词:电子数据取证、司法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流程
一、定义
什么是司法鉴定?
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业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那么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就是当上面这个“专业知识”为计算机科学技术时所进行的活动。
司法鉴定有法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之分,但我们仅在电子数据鉴定的范畴内讨论。可以说,电子数据鉴定必须遵守司法鉴定的所有法律要求,这一点不受专业领域的限制,只是电子数据鉴定在专业标准上有独自细化的规范。
二、参与方
在介绍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流程以前,我们要首先明确“三方”:委托方、被委托方和公证方。
委托方:执法部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等
被委托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鉴定机构有两种:服务性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职权性的执法部门鉴定机构。
前者是有注册备案的并由司法部统一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盈利性鉴定机构,后者则是由公安、检察院和国家安全部门建立的为刑事案件侦查服务的非营利性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的资质要求: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4.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鉴定人的资质要求:公正性和保密性。
公证方:公证机构
由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
由于之前法律没有将“电子证据”视为证据类型,因此需要通过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再将电子数据转化为书证或视听资料提交法院。
公证偏重于事前保全,司法鉴定偏重于事后鉴定,两者结合具备最高的法律效力。
以上“三方”针对的是司法鉴定(即诉讼活动)中的电子数据鉴定。(电子数据鉴定还在其他方面也有应用,如:企业单位作为委托方进行取证)
三、流程
注意,这里讲的还是“司法鉴定”范围内的电子数据鉴定流程。
这个时候大段的文字描述已经不足以留住你的心,但司法鉴定的流程和规范很多又不能一言以蔽之,只好画个图给大家概览,尽量囊括主要信息。下图中的每个步骤都有对应的标准规范和注意事项,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根据小编的图去一一查找资料。
以上所有流程最关键的是“保管链”和“监督链”的记录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这样才能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