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
是一种动态类型、弱类型、基于原型的语言,内置支持类型。它的解释器被称为JavaScript引擎,为浏览器的一部分,广泛用于客户端的脚本语言,最早是在HTML(标准通用标记语言下的一个应用)网页上使用,用来给HTML网页增加动态功能。
在1995年时,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在网景导航者浏览器上首次设计实现而成。因为Netscape与Sun合作,Netscape管理层希望它外观看起来像Java,因此取名为JavaScript。但实际上它的语法风格与Self及Scheme较为接近。
为了取得技术优势,微软推出了JScript,CEnvi推出ScriptEase,与JavaScript同样可在浏览器上运行。为了统一规格,因为JavaScript兼容于ECMA标准,因此也称为ECMAScript。
组成部分
javascript组成一个完整的 JavaScript 实现是由以下 3 个不同部分组成的:核心(ECMAScript)、文档对象模型(Document Object Model,简称DOM)、浏览器对象模型(Browser Object Model,简称BOM)。
对象
JavaScript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面向对象的功能,通过基于对象的程序设计,可以用更直观、模块化和可重复使用的方式进行程序开发。
一组包含数据的属性和对属性中包含数据进行操作的方法,称为对象。比如要设定网页的背景颜色,所针对的对象就是document,所用的属性名是bgcolor,如document.bgcolor="blue",就是表示使背景的颜色为蓝色。
事件
用户与网页交互时产生的操作,称为事件。事件可以由用户引发,也可能是页面发生改变,甚至还有你看不见的事件(如Ajax的交互进度改变)。绝大部分事件都由用户的动作所引发,如:用户按鼠标的按键,就产生click事件,若鼠标的指针在链接上移动,就产生mouseover事件等等。在JavaScript中,事件往往与事件处理程序配套使用。
而对事件的处理,W3C的方法是用addEventListener()函数,它有三个参数:事件,引发的函数,是否使用事件捕捉。为了安全性,建议将第三个参数始终设置为false
传统的方法就是定义元素的on…事件,它就是W3C的方法中的事件参数前加一个“on”。而IE的事件模型使用attachEvent和dettachEvent对事件进行绑定和删除。JavaScript中事件还分捕获和冒泡两个阶段,但是传统绑定只支持冒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