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变量的定义与使用
在C语言中,所有的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
1.1.1变量的定义
其定义格式:
类型说明符 变量名表;
其中:
(1)类型说明符必须是C语言中的有效数据类型,如int,float,double,char等,用于指定变量的类型,该类型决定了编译时分配给变量的内存单位的多少。
(2)变量名表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变量名组成,各变量名之间用","分隔。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C语言标识符,变量名一般使用小写字母。
(3)变量的定义必须放在变量的使用之前,一般在函数体的开头部分进行定义。
在C语言中,基本数据类型包括char(字符型)、int(整型)、float(单精度浮点型)及double(双精度浮点型)等。不同类型用于存放不同的数据,所需的存储空间也不同。
1.1.2变量的初始化
C语言允许定义变量的同时对变量赋值,这个过程称为变量的初始化。
对变量初始化时需注意:
(1)对一个变量赋初值之后,该值被存储在分配给该变量的内存空间中。
(2)不允许对多个未定义的同类型变量连续初始化。
(3)初始化时,一般应使“=”右边表达式的数据类型和“=”左边的变量的类型一致,如果不一致,系统会进行自动赋值转换。
(4)没有进行初始化的变量,其实是由定义时所使用的存储类型决定的。全局变量和static型变量的值是0或‘\0’,其他存储类型的局部变量的值是未知的。
1.1.3变量的使用
变量定义之后,就可以在程序中使用。在程序中使用变量,称为变量的引用,如进行数值计算,数据处理等。使用变量时,应该先赋值,后引用。
在程序中可以通过初始化赋值表达式或者输入函数scanf()来对变量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