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继承表达的是“is a”的关系。
被继承的类叫父类、基类、超类。
继承得到的类叫子类、派生类。
一、类的继承的实现
1.结构:
[public]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
//类体
}
2.解释:
SubClass是SuperClass的直接子类,SubClass继承了(扩展了)SuperClass。
3.如果SuperClass是类A的子类,那么SubClass是类A的间接子类。
4.注意:
(1)子类通常比父类有更多的变量和方法。
(2)子类能够继承父类中非private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3)一切类都是Object类的直接或间接子类。
(4)单重继承,即一个类最多只有一个直接父类。
二、方法覆盖
1.定义:在子类中定义的与父类中的名字、参数列表、返回值类型都相同的方法。即子类的方法覆盖(重写)了父类的方法。
2.注意:
(1)访问修饰符为非private的实例方法才可以覆盖。
(2)static方法可以被继承,但不能被覆盖。
(3)如果父类中的static方法在子类中重新定义,那么父类的方法被隐藏。父类中被隐藏的static方法可以通过SuperClassName.staticMethodName( )调用。
(4)子类中有与父类同名的成员变量时,子类的成员变量会隐藏超类的成员变量。
三、super关键字
1.作用:引用当前对象的父类对象。
2.分类:
(1)在子类中调用父类中被覆盖的方法:
super.methodName([paramlist])
(2)在子类中调用超类的构造方法:
super([paramlist])
(3)在子类中访问超类中被隐藏的成员变量
super.variableName
四、构造方法
1.子类的构造方法
(1)在创建子类对象时,必须先创建该类的所有父类对象。因此,在编写子类的构造方法时,必须保证它能够调用所有超类的构造方法。
(2)不可以用super调用间接父类的构造方法。
(3)如果子类构造方法体中没有显式调用超类构造方法,则系统在执行子类的构造器时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这里的显示调用即使用super关键字)
(4)若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使用了this调用本类的构造方法,必须是第一句,且不能再用super。
2.构造方法的调用过程
以程序为例:
class Art {
Art() {
System.out.println("Art constructor");
}
}
class Drawing extends Art {
Drawing() {
System.out.println("Drawing constructor");
}
/*public void display() {
System.out.println("111");
}*/
}
public class Cartoon extends Drawing {
Cartoon() {
System.out.println("Cartoon constructor");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artoon x = new Cartoon();
//x.display();
}
} ///:~
输出为:
Art constructor
Drawing constructor
Cartoon constructor
注意:
(1)在任何情况下,创建一个类的实例时,将会沿着继承链调用所有超类的构造方法,这叫做构造方法链。
(2)构造从基"向外"发生,因此在派生类构造函数可以访问它之前初始化基类。
(3)如果要调用具有参数的基类构造函数,则必须使用 super 和相应的参数列表显式写入对基类构造函数的调用。
参考资料:
《Java语言程序设计》——清华大学出版社
《java编程思想》——机械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