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的赋值特例与类型转换问题(explicit)
=====================构造函数的赋值特例=====================
一般地,我们可以利用构造函数对成员变量进行赋值,比如说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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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Demo{
public
:
Demo (
int
a,
int
b){x=a;y=b;}
private
:
int
x;
int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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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在调用该构造函数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把参数传进去:
Demo *demo=
new
Dem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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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两个特例,需要我们注意一下:
- 构造带有const的成员变量
- 构造带有引用的成员变量
由于const成员或者是引用成员都是不可赋值的,所以我们在利用构造函数操作这些成员的时候,不能进行赋值,只能进行初始化!如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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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Demo{
public
:
Demo (
int
a,
int
b):x(a),y(b){}
private
:
const
int
x;
int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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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类的第三行就是用构造函数如何初始化(注意,是初始化!!不是赋值!!)这两种特殊的成员函数的例子。
=====================类型转换问题(explicit)=====================
在C++中,我们可以把一个参数当做对象赋给另外一个对象。但是这种情况仅限于该对象的构造函数中仅仅有一个参数时才有用。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编译器要做的工作如下:
- 对参数进行类型转换
- 判断该类的构造函数的参数是否与该参数匹配,假如匹配:
- 调用构造函数创建一个临时的对象
- 将该临时对象赋值给左边的对象
- 调用析构函数删除这个临时对象
现在,我们来看看编译器从第3步到最后一步到底都干了什么......
首先我们定义一个类demo及其带有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demo:
class
demo
{
public
:
demo(
int
x){i=x};
private
:
int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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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在下面程序第二行中写了这样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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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 de(0);
//声明一个对象de
de=10;
//调用构造函数进行强制类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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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编译器会重新编辑上例中的“de=10”这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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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 temp(10);
//实例化一个临时对象
de=temp;
//用“=”把temp对象赋值到de对象中
temp.demo::~demo();
//调用temp对象的析构函数,删除这个临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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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10强行赋值给de对象了。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实际点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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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ublic
:
A(
int
x){i=x;cout<<
"构造函数执行!"
<<endl;}
~A(){cout<<
"析构函数执行!"
<<endl;}
void
get(){cout<<i<<endl;}
private
:
int
i;
};
int
main()
{
A a(99);
a.get();
a=1000;
a.get();
cout<<endl;
a=A(2);
a.get();
return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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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程序的输出为:
我们可以看到输出窗口里面绿色的那一栏,即程序的第14行,声明了一个对象啊,并调用构造函数,所以输出“构造函数执行”。之后在程序的第17行我们强制把1000赋给对象a,那么编译器就可以自动调用临时对象来把这个值赋给对象a,同时赋值完成之后再删除这个对象,所以可以看到“构造函数执行”+“析构函数执行”(上图红色框),这两句话是因为临时对象的创建和销毁所致地。后面的同样输出了这两句话得原因是因为了程序第20行的作用,强行赋值到a,所以输出了如上图蓝色框中的提示。最后,在程序结束的时候,调用析构函数销毁了对象a。
像上面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快速地对一个对象进行赋值,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转换又是可能会导致一些意外。因此我们需要使用关键字explicit来关闭这种特性,explicit可以用在构造函数中:
explicit
A(
int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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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声明了这个关键字,上面这个程序就无法执行了,程序会在第17行报出输出错误:
“二进制“=”: 没有找到接受“int”类型的右操作数的运算符(或没有可接受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