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协议
OC中的协议就类似于Java等语言中的接口。协议的所有性质都可以参照接口的方式去思考,所以有面向接口(协议)编程来达到松耦合的效果。正如Java中的接口,协议的定义也是多个类共同的公共行为规范,这些行为是于外部交流的通道。所以,协议是一组公共的方法,但这些方法并不在协议中实现,方法的实现则交给类去完成,
利用类别来实现一个非正式的协议,即是给NSObject设置类别。
@interface NSObject (LWBEate)
-(void) taste;
@end
这样,所有继承NSObject的类都遵循这一非正式协议。不过派生类并不是必须去实现这一接口,除非去调用。
正式协议
与定义类有所不同,定义协议使用@protocol关键字,定义格式如下:
@protocol 协议名 <父协议1,父协议2>
{
0~多个方法定义....
}
其中,一个协议可以有多个直接的父协议,但协议只能继承协议,不能继承类;协议中定义的方法只有方法签名,没有方法实现;协议中包含的方法既可以是类方法,也可以是实例方法。因为协议中定义的是多个类共同的公共行为规范,所以协议里所有的方法都是公开的访问权限。
与类有所不同的是,协议完全支持多继承,子协议继承某个父协议,将会得到父协议里定义的所有方法。
@protocol LWBPrintable <LWBProcess,LWBProductable>
-(NSString*)printColor;
@end
一个协议继承多个父协议时,多个父协议排在<>中间,多个协议口之间以英文逗号(,)隔开。
协议的实现语法如下:
@interface 类名:父类<协议1,协议2...>
很明显,一个类可以同时遵循多个协议,
我们在测试方法中,对于协议来说,不仅可以用类来定义对象变量,也可以利用协议来定义变量。如果使用协议来定义变量,那么这些变量只能调用该协议中声明的方法,否则编译器会提示错误。
使用协议来定义变量的语法:
NSObject<协议1,协议2...>;
id<协议1,协议2..>.
其实就类似于其他语言中使用接口来定义变量一样。
相比来说,非正式协议与正式协议相比,非正式协议并不要求一定要去实现协议中的方法,而正式协议要求必须实现协议中的方法。为了弥补正式协议中的灵活性不足问题,在OC2.0中新增加了@optional、@required两个关键字。
@optional:表示所定义的方法是可选实现的;
@required:表示所定义的方法是必须要实现的;
如下:
@protocol LWBOutput
@optional
(void) output;
@required
(void) addData(String msg);
@end
此协议即说明,output是可选实现的,而addData是必须要实现的。通过这两个关键字,正式协议完全可以代替非正式协议。
委托
对于委托,一个比较形象的解释:
参看网址:http://blog.csdn.net/ma52103231/article/details/756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