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节水管理作为一种新的节水模式,对于促进社会资本参与节约用水、节水管理和发展节水服务业、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合同节水管理的含义、由来及其特点
合同节水管理是通过专业化的节水服务机构(公司)与用水户签订节水管理合同,为用水户提供节水诊断、融资、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等服务,并以分享节水效益等方式回收投资、获得合理利润的一种节水新模式。合同节水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水机制,其实质就是依靠降低用水单位用水费用来支撑节水技术改造和运行的方式。
合同节水管理概念源于合同能源管理。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后,合同能源管理在欧美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发展起来,它通过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等相关服务并从中获益。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引进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对节能服务提供财政等扶持政策,有效发挥合同能源管理的作用。
受合同能源管理的启发,近年来,我国开始尝试在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引入合同节水管理概念和做法。合同节水管理属于第三方节水服务,是节水投融资机制的创新。其核心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社会资本先期投入资金和技术,开展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待项目完成后收回治理成本,分享节水效益。
合同节水管理具有多赢效果。从用水户来看,可以享受专业的节水技术改造和长效节水管理服务,降低节水技术改造的资金、技术和管理风险,产生节水减费的效益。从节水服务机构来看,可以使其资金、技术和管理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产生投资效益。从政府来看,可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弥补财政资金不足,通过市场化运作来有效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从全社会来看,可以促进节水产业发展,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2我国合同节水管理的推进情况
近年来,水利部在开展合同节水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一是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在水利部水资源司和财务司支持下,2011年以来持续开展了有关节水财政奖补政策的系列研究,提出了中央财政或者水资源费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贷款实行贴息、对雨水利用实行财政补贴、鼓励企业节水等政策建议,并拟订了有关管理办法文本。
二是在承担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十三五’时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主要任务”研究报告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落实节水财税支持政策”“开展第三方节水服务”等具体建议。
三是在起草的有关法规和文件中提出了合同节水管理的要求。《节约用水条例》(征求意见稿)第49条规定:“国家建立合同节水管理制度,鼓励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节水管理合同,提供节水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水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水利部正在代拟的《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提出“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第三方节水服务模式,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的节水服务企业”。
四是根据水利部的指示,积极开展了合同节水管理的跟踪、比较分析和相关研究工作,特别是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做法、政策和效果进行了梳理总结,对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的思路和措施进行了初步研究,开始研究起草推进合同节水管理的指导意见,着手编制合同节水管理的技术规范等。
但从实践来看,合同节水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相关案例不多。初步了解的情况是,2015年4月,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地水务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国泰一新节水投资基金,在河北工程大学启动了全国首个高校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
3发展合同节水管理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合同节水管理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从国情水情、政策环境、社会需求等方面因素来看,发展合同节水管理有一些有利因素。
一是适应我国国情水情客观要求。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节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根本途径。合同节水管理是促进节水、缓解缺水的重要手段。
二是顺应中央节水优先方针要求。节水优先是新时期治水工作的根本方针,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战略选择。发展合同节水管理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抓手。
三是符合水利改革发展方向。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治水节水,是水利投融资改革重要内容。合同节水管理是社会资本投资节水的有效载体。还有可能培育出一个新兴产业。
四是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节水是各行业特别是高耗水行业用水户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迫切要求,但用水户受制于自身节水技术和资金有限,通过合同节水管理,由有实力的第三方提供专业节水服务更具有市场优势和发展前景,实现双方甚至多方多赢。
五是可以借鉴合同能源管理的成功经验。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已经有了较长时间的实践探索,政策和市场环境已经比较成型,节能服务也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超过5000家,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2650.37亿元,合同能源管理投资558.76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2996.15万t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7490.38万t。可以预见,在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配合下,合同节水管理能够为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但与合同能源管理相比,合同节水管理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节水服务的成本收益不成比例。受水资源公共产品属性突出、节水公益性强、水价改革不到位等因素影响,目前投资节水特别是节水技术改造投入较大、预期经济效益相对较低、回报周期较长,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这是影响合同节水管理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是缺乏法规依据。相比合同能源管理完善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我国合同节水管理缺乏明确的法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对社会资本以合同节水方式参与投资节水难以形成稳定预期和可靠保障。节水合同管理中的诚信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规政策来规范。
三是政策激励不足。从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经验来看,有效的财政奖补机制和金融税收支持是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而我国目前对于节水方面的投入不足,对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兴建节水工程项目等,缺乏明确有效的激励机制,节水服务企业的融资困难,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都是节水合同管理发展的制约因素。
四是技术支撑薄弱。合同节水管理需要用水计量、节水量第三方审计、操作指南、标准合同文本等方面的技术支撑。目前,一些用水户、用水环节的用水计量还不到位,类似于合同能源管理中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投融资交易平台、技术通则等能力滞后。
4推进合同节水管理的建议
合同节水管理作为节水新模式,涉及政府、用水户和服务机构等多方主体,需要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针对目前合同节水管理的发展现状,借鉴合同能源管理经验,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以期推动合同节水管理积极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全面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系统梳理合同节能管理做法及其经验,深入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的思路、模式、政策、法律法规等专题研究。
二是积极开展实践探索。通过支持、鼓励节水服务机构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实践,在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城市雨水集蓄利用等方面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收益分享模式,为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积累经验。
三是完善市场激励机制。通过设立财政奖补资金、实行相关税收优惠、合理调整水价及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先信贷服务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节水服务,保障节水服务机构有利可图、取得合理收益。
四是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推动国务院法制机构加快制定节约用水条例,对合同节水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为相关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研究制定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发布操作指南和合同范本等,为相关各方开展合同节水管理提供政策支撑。
五是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在各行业特别是高耗水行业全面推行用水计量。建立节水量评估审核机制,发展第三方节水评估业务。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平台,推动开展节余水量交易,为合同节水管理增创营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