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问题,那什么是范式呢?
范式其实就是符合某一种设计的要求,要想设计一个结构合理的关系数据库,必须满足一定的范式。
数据库有三个最常用的范式
第一范式(1NF)
属性不可分割,即每个属性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项。如果数据库表中的所有字段值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值,就说明该数据库满足第一范式。
第二范式(2NF)
第二范式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更进一层,第二范式需要确保数据库表中每一列都和主键相关,而不能只与主键的某一部分相关(主要针对联合主键而言)。也就是说在一个数据库表中,一个表中只能保存一种数据,不可以把多种数据保存在同一张数据库表中。
比如要设计一个订单信息表,因为订单中可能会有多种商品,所以要将订单编号和商品编号作为数据库表的联合主键
这里产生一个问题:这个表中是以订单编号和商品编号作为联合主键,这样在该表中商品名称、单位、商品价格等信息不与该表的订单编号主键相关,而仅仅是与商品的编号相关,所以在这里违反了第二范式的设计原则。
而如果把这个订单信息表进行拆分,把商品信息分离到另一个表中,把订单项目表也分离到另一个表中,就非常完美了,如下图:
这样不仅减少了数据库的冗余,而且简单明了!
第三范式(3NF)
第三范式需要确保数据表中的每一列数据都和主键直接相关,而不能间接相关。
这是不符合第三规范的!!!
来我们看看正确的:
弄俩不就好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