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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全面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迈进的关键时期,大数据产业发展将步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新阶段,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生活方式和治理模式变革成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
数据治理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基础和前提,是数据要素资源优质供给的核心保障。近年来,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成为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重点,数据治理通过多样化的手段激活与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成为从数据资源到生产要素的重要一环。
1.1 数据治理概念定义
数据治理的发展由来已久,伴随着大数据技术和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和企业拥有的数据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数据治理得到了各方越来越多的关注,被赋予了更多使命和内涵,并不断取得长足发展。
GB/T 35295-2017《信息技术 大数据 术语》将数据治理定义为对数据进行处置、格式化和规范化的过程。认为数据治理是数据和数据系统管理的基本要素,数据治理涉及数据全生存周期管理,无论数据是处于静态、动态、未完成状态还是交易状态。
GB/T 34960.5-2018《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 5 部分:数据治理规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