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保1.0
在1.0的初期,企业只要有安全意识,能开始做等保,开始测评就已经很不错了;到了中期,整体防护,渗透测试,合规开始等于安全。行业等级保护全面开展,等保开始逐渐的深入人心;再到1.0的后期,无论是企业层面还是国家层面,都更注重实质性的安全。主动防御、态势感知、攻防对抗等安全手段开始流行,云安、大数据、工控安全和移动安全开始占领主要趋势。
等保2.0
等保2.0全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制度,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国策、基本制度。等级保护标准在1.0时代标准的基础上,注重主动防御,从被动防御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安全可信、动态感知和全面审计,实现了对传统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工业控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对象的全覆盖。
“等保2.0”新标准中,每一级除通用要求外,均还新增了云计算安全、移动互联安全、物联网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和大数据安全这5个扩展要求,以应对新兴技术安全需求。
相比“等保1.0”将定级对象统一定义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对定级对象的具体范围根据扩展要求进行了细化:
云计算平台方面:定级对象将区分为服务的提供方和租户方;
物联网方面:感知、网络传输和处理应用等特征因素不单独定级,将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定;
移动互联方面:移动终端、移动应用、无线网络、相关有线网络业务系统等也将统一定级;
大数据方面:安全责任主体相同的平台和应用将整体定级,除此之外为单独定级。
网络运营者在实施定级工作时,首先应当确定自身作为定级对象满足的基本特征,若从事基础信息网络、工控系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特定领域服务的,还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等保2.0相比等保1.0有哪些变化?
第一,名称变化。等保2.0将原来的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改为《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与《网络安全法》保持一致。
第二,定级对象变化。等保1.0的定级对象是信息系统,现在2.0更为广泛,包含: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物联网系统、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网络等。
第三,安全要求变化。基本要求的内容,由安全要求变革为安全通用要求与安全扩展要求(含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
第四,控制措施分类结构变化。等保2.0依旧保留技术和管理两个维度。
在技术上,由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变更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
在管理上,结构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调整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
第五,内容变化。从等保1.0的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五个规定动作,变更为五个规定动作+新的安全要求(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态势感知等)。
等保2.0充分体现了“一个中心三重防御“的思想。一个中心指“安全管理中心”,三重防御指“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网络通信”,同时等保2.0强化可信计算安全技术要求的使用。从被动防御变为主动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