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函数中call、apply和bind的详解和手动实现,2024年最新前端平台HTTPS抓包解决方案及问题分析

本文详细介绍了JavaScript中`Function.prototype.call()`,`Function.prototype.apply()`,和`Function.prototype.bind()`方法的实现原理,并探讨了函数式编程的思想如何通过这些方法促进代码的解耦和高复用。作者还分享了学习资源,鼓励大家一起提升编程技能。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 严格模式 */

‘use strict’

obj.sum.call() // undefined

obj.sum.call(undefined, 1, 2) // undefined

obj.sum.call(null, 1, 2) // null

手动模拟实现

设计逻辑:

  • myCall() 方法被添加在 Function 原型对象上,目标函数调用该方法时,myCall() 方法内部的 this 将指向目标函数。

  • 将目标函数作为 context 对象的方法来执行,由此目标函数内部的 this 将指向 context 对象。

  • 从 context 对象中删除目标函数

  • 使用扩展运算符 … 处理传入目标函数的参数

Function.prototype.myCall = function (context, …args) {

if (context === undefined || context === null) {

context = window

}

context.fn = this

const result = context.fn(…args)

delete context.fn

return result

}

let obj1 = {

num: 1,

sum(a, b) {

console.log(this)

return this.num + a + b

}

}

let obj2 = {

num: 10

}

console.log(obj1.sum.call(obj2, 2, 3)) // 15

console.log(obj1.sum.myCall(obj2, 2, 3)) // 15

apply()和手动模拟实现

=============================================================================

apply()方法

调用 apply() 方法会立即执行目标函数,同时改变函数内部 this 的指向。this 指向由方法的第一个参数决定,第二个参数是一个参数数组或 arguments 对象,各数组元素或 arguments 对象表示的各参数将作为目标函数的参数一一对应传入。

obj1.sum.apply(obj2, [2, 3])

手动模拟实现

设计逻辑:

  • myApply() 方法被添加在 Function 原型对象上,目标函数调用该方法时,myApply() 方法内部的 this 将指向目标函数。

  • 将目标函数作为 context 对象的方法来执行,由此目标函数内部的 this 将指向 context 对象。

  • 从 context 对象中删除目标函数

  • 使用扩展运算符 … 处理传入目标函数的参数

Function.prototype.myApply = function (context, args) {

if (context === undefined || context === null) {

context = window

}

// 下面这行为核心代码

context.fn = this

const result = context.fn(…args)

delete context.fn

return result

}

console.log(obj1.sum.apply(obj2, [2, 3])) // 15

console.log(obj1.sum.myApply(obj2, [2, 3])) // 15

bind()和手动模拟实现

============================================================================

bind()方法

调用 bind() 方法也会改变函数内部 this 的指向,但是它不是调用函数,而是返回一个新函数——目标函数的拷贝,该函数内部的 this 指向方法的第一个参数,后面逐个列举的任意个参数将作为目标函数的参数一一对应传入。之后执行新函数相当于执行了目标函数。

bind() 方法实现了函数柯里化,因此可以分两次向目标函数传递参数,第一次的参数列举在 bind() 方法首参后面,第二次的参数列举在新函数中。

自我介绍一下,小编13年上海交大毕业,曾经在小公司待过,也去过华为、OPPO等大厂,18年进入阿里一直到现在。

深知大多数前端工程师,想要提升技能,往往是自己摸索成长或者是报班学习,但对于培训机构动则几千的学费,着实压力不小。自己不成体系的自学效果低效又漫长,而且极易碰到天花板技术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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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函数式编程其实是一种编程思想,它追求更细的粒度,将应用拆分成一组组极小的单元函数,组合调用操作数据流;

  • 它提倡着 纯函数 / 函数复合 / 数据不可变, 谨慎对待函数内的 状态共享 / 依赖外部 / 副作用;

Tips:

其实我们很难也不需要在面试过程中去完美地阐述出整套思想,这里也只是浅尝辄止,一些个人理解而已。博主也是初级小菜鸟,停留在表面而已,只求对大家能有所帮助,轻喷🤣;

我个人觉得: 这些编程范式之间,其实并不矛盾,各有各的 优劣势

理解和学习它们的理念与优势,合理地 设计融合,将优秀的软件编程思想用于提升我们应用;

所有设计思想,最终的目标一定是使我们的应用更加 解耦颗粒化、易拓展、易测试、高复用,开发更为高效和安全

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但一群人才能走的更远。不论你是正从事IT行业的老鸟或是对IT行业感兴趣的新人,都欢迎扫码加入我们的的圈子(技术交流、学习资源、职场吐槽、大厂内推、面试辅导),让我们一起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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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的软件编程思想用于提升我们应用;

所有设计思想,最终的目标一定是使我们的应用更加 解耦颗粒化、易拓展、易测试、高复用,开发更为高效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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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转存中…(img-D28Uahlv-171272964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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