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请时间、流程及奖励补贴

一、深圳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对象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过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还可以再申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各区补贴:南山区20万;罗湖区25万;坪山区20万;龙华区20万;龙岗区10万;光明区20万;深山合作区:10万;福田区跟大鹏新区按照市1:1配套10万;

区域国家小巨人广东省专精特新深圳市专精特新
深圳市50万20万10万
南山区100万30万20万
宝安区118万20万10万
龙华区100万30万20万
龙岗区50万20万10万
光明区100万30万20万
福田区50万20万----
罗湖区100万50万25万
坪山区50万20万20万
大鹏新区50万20万10万
深山合作区50万20万10万

二、深圳专精特新遴选依据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深工信规〔2020〕12号)
三、深圳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一)前提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2020年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直接参加本次申报),其他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2.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 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 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新增股权融资 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 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 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申请企业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1.专业化(主营业务专注专业)评价指标。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备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其产品和服务在产业链某个环节中处于优势地位,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优质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其产品和服务在产业链某个环节中处于优势或关键地位;或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或省市前列;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
2.精细化(经营管理精细高效)评价指标。企业经营管理精细高效,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精细高效的制度、流程和体系,实现了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细化,形成核心竞争力,其产品或者服务品质精良。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国际国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管理方式,例如5S管理、卓越绩效、ERP、CRM、SCM等;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国际或国内标准除外),或产品通过国际国内通行的质量、安全或品质等认证;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特色化(产品服务独具特色)评价指标。企业针对特定市场或者特定消费群体,利用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地域文化或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或者提供独具特色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特点,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拥有自主品牌;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或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获得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国家、省、市工信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品牌荣誉称号。
4.新颖化(创新能力成果显著)评价指标。企业创新能力成效显著,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企业产品或者服务属于新经济、新产业领域或新技术、新工艺、新创意、新模式等方面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广阔,具备较高技术含量或附加值,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获得1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者PCT国际专利申请(已公布);或5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四、深圳专精特新申请认定材料

  (一)满足《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所规定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需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体现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

  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可补充提交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6.如果2022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下,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

  7.至少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材料之一:

  (1)2020年以来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的证明材料;或2020年以来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的证明材料。

  (2)2021年和202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3)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

  (4)2020年以来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不满足《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所规定的直通条件需通过评价指标计算得分的,需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扫描,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在封面及“真实性声明”处按照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体现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

  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如2022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下,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

  6.2020、2021、202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如未体现则需补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说明。如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可补充提交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7.“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的情况说明;属于工业“六基”领域情况说明;属于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佐证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

  8.“数字化水平”证明材料。(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截图)

  9.“质量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拥有自主品牌;参与制修订标准等。(以上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

  10.“特色化指标”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2020年以来获批复组建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20年以来至少一项产品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或首版(次);属于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园区除外);2020年以来进入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获奖名单等。(以上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

  1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评分值较高的一项知识产权;其中“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需提供“附件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需提供企业申请该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Ⅱ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上均不包含到申报截止日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指标证明材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可提供报统计局的2022年企业年报中“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格截图,截图中包含研究开发人员合计数据,并加盖企业公章)。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证明材料(经政府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需提供认定证书或文件;未经认定的需提供已建立研发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

五、深圳专精特新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
(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六、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七、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八、办理流程
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委托第三方评价―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公示―发文公布,文章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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