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程序设计基础第八章继承、抽象类、接口和枚举

本文介绍了Java中的继承概念,包括子类如何继承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并探讨了继承的注意事项。接着讨论了抽象类和抽象方法,以及final关键字在继承中的应用。此外,详细阐述了接口的定义、实现和继承,以及如何解决接口继承中的冲突问题。最后,讲解了枚举的使用和特性,包括枚举的定义、枚举成员以及枚举与普通类的区别。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继承、抽象类、接口和枚举

继承

类的继承是通过extends关键字来实现的,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或超类,由继承得到的类称为子类。子类继承父类可访问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同时可以修改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还可以添加新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继承的格式: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
{

}
*注意:(1)一个父类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子类,但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但是可以间接的继承多个。
(2)若子类想要访问父类的私有成员,可以通过设计方法来实现。严格意义上来讲,父类的构造方法是不能够被继承的,但子类还是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的。
(3)在创建子类对象的时候,若没有声明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方法,系统会先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若直接创建对象不带参数,系统会先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若父类没有无参构造方法,系统会为其自动生成一个方法来调用,若父类有有参构造方法,则系统不会为其生成默认的方法了。
所以在写程序时,尽量人工为父类加上无参构造方法,以免系统报错。
(4) 还可以通过super语句来调用父类的成员,但super()语句必须写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否则编译将报错。
(5)super()语句和this()语句功能相似,但super()语句是从子类的构造方法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this()是在同一个类内调用其他的构造方法。
(6)super()与this()均必须放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二者不能同时存在在一个构造方法内。
覆盖:与重载相似,是通过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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