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主要针对于之前的auto进行了变量声明优化的提出;
一、对于变量声明,优先选用auto:
原因如下:
1.可以避免未定义变量的使用:
对于通常变量初始化,可能只是声明而忘了定义,也就是未定义变量;
但是对于auto来说,其型别需要来自于传入的变量,因此可以保证每次用auto声明的变量必定已经被初始化;
例如:
2.对于修改代码可以弹性:
例如当修改int类型为long long的时候,就必须要逐行找初始定义类型进行修改;
但是如果使用auto,就没有这种问题,只需要重新编译即可;
二、使用auto可能的风险:
这里主要有两种风向:
1.条款6中所说的代理类可能是的推导不为所期望的类型;
2.条款2中auto初始化的花括号问题以及作为型别推导时的表达式问题;
如果能够规避上述问题,可以很好的使用auto来代替所有的变量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