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
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二) 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独立开发:
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委托开发:
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下达任务开发:
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
可以是个人,可以是企业或者组织
可以是个人+企业/组织
可以是个人+个人
只要个人在60岁以下都可以
不予登记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则视为撤回申请。
可撤销登记情形: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版权局可以撤销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申请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撤销登记。
二、如何委托代办软件著作权登记
委托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业务办理流程:
第1步:与受托人联系,获得免费咨询服务(在线、电邮、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均可)
第2步:与受托人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代办协议》
第3步:支付受托人代办费用(银行转账、邮局汇款均可),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为人民币200多元,包括登记费、证书费、代理费、打印费等。
第4步:在受托人的指导下准备符合软件著作权登记要求的基础材料
第5步:把相关材料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的专业人员编印材料、办理申报审核
第6步:领取受理通知书,30工作日后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送达给客户手中。
在著作权当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以说是很特殊的了。通常情况下作品在被创作出来之时就会自动取得著作权,但就计算机软件来讲,则必须要进行了申请登记之后,那么才会取得著作权。而在授予软件著作权的时候也就有相应的条件要求,不满足规定条件的,自然就不会被授予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