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标识符命名规则
1. 组成:字母、数字、下划线、美元符号等,没有长度限制。
2. 首字符:字母、下划线、美元符号。
3. 字母大小写有分别。
4. 常量:大写字母或大写英文单词命名
变量:小写字母或小写英文单词
若变量名由多个单词构成,通常第一个单词用小写,第二个单词首 字母用大写。
5. 类的标识符通常以大写英文字母开始。
6. Java关键字、保留字等不能作为标识符使用。
关键字
1. 数据类型:byte、short、int、long、char、float、double、 boolean。
2. 包引入和包声明:import、package。
3. 类和接口的声明:class、extends、implement、interface。
4. 流程控制:if、else、switch、case、break、default、while、for、do、continue、return。
5. 异常处理:try、catch、finally、throw、throws。
6. 修饰符:abstract、final、private、protected、public、static、synchronized。
7. 其他:new、instanceof、this、super、void、enum。
注释
1. 单行注释://
2. 多行注释:/* ······*/
3. 文档注释:/ **······ */
*** 非完全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