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历来是国人比较忌讳的话题,特别是老一辈,对于生命本身就有着无比的敬畏。"死"这个字眼尤甚,人们大多是避而不谈,而身后事,就更是一种禁忌。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速以及财富的不断积累,财产继承的问题越来越多,身后事也渐渐衍变成必须要直视的问题。就在这个过程中,遗嘱的订立被人们重视起来。
但是,订立遗嘱,并不是只要用书面的形式把自己想要嘱咐的事情写下来就可以的,随之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不容小觑,发生频率最高就是遗嘱内容的法律效力以及遗嘱的安全问题。
遗嘱遭篡改,隐患无穷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5种遗嘱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自书遗嘱简便易行、保密性强,更多的人会选择自书遗嘱。但受遗嘱人教育水平、法律知识所限,自书遗嘱的内容、形式往往不合法律要求,姑且不说未经指导的遗嘱在法庭上被判无效的比例高达60%;就是经过律师指导的遗嘱,由于保存问题,发生丢失和被篡改而导致无效的也有着超过10%的高比例。
现实生活中,遗嘱被篡改的现象屡见不鲜,亲情敌不过贪婪的例子比比皆是:齐白石弟子去世留下21亿遗产,遗孀子女争夺4年终于尘埃落定。可见"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从古至今都无可否认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