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EG-4标准目前分为27个部分,统称为ISO/IEC14496国际标准。[1]各部分的内容描述如下:
第一部分(ISO/IEC 14496-1),系统:描述视频和音频数据流的控制、同步以及混合方式(Multiplexing, MUX)。
第二部分(ISO/IEC 14496-2),视频:定义了对各类视觉信息(包括自然视频、静止纹理、计算机合成图形等等)的编解码器。 该部分采用了国际电联ITU的技术建议H.263,故业界亦称该部分为H.263。
第三部分(ISO/IEC 14496-3),音频:定义了对各种音频信号进行编码的编解码器的集合,包括AAC(Advanced Audio Coding)。
第四部分(ISO/IEC 14496-4),一致性:定义了对本标准其他的部分进行一致性测试方法。
第五部分(ISO/IEC 14496-5),参考软件:提供了用于功能演示的软件。
第六部分(ISO/IEC 14496-6),多媒体传输集成框架。
第七部分(ISO/IEC 14496-7),优化的参考软件:在第五部分的基础上提供了优化示例。
第八部分(ISO/IEC 14496-8),IP网络传输:定义了在IP网络上传输MPEG-4内容的格式。
第九部分(ISO/IEC 14496-9),参考硬件:提供了用于实现本标准功能的硬件设计方案。
第十部分(ISO/IEC 14496-10),高级视频编码AVC(Advanced Video Coding):定义了更高级的视频编解码器。
该部分采用了国际电联ITU的技术建议H.264,故业界亦称该部分为H.264。
第十一部分(ISO/IEC 14496-11),场景描述与应用引擎。
第十二部分(ISO/IEC 14496-12),基本媒体文件格式。
第十三部分(ISO/IEC 14496-13),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拓展。
第十四部分(ISO/IEC 14496-14),视频文件格式:在第十二部分的基础上定义了视频内容的存储格式。
第十五部分(ISO/IEC 14496-15),AVC文件格式:在第十二部分的基础上定义了AVC视频内容的存储格式。
第十六部分(ISO/IEC 14496-16),动画框架扩展。
第十七部分(ISO/IEC 14496-17),同步文本字幕格式。
第十八部分(ISO/IEC 14496-18),字体压缩和流媒体传输。
第十九部分(ISO/IEC 14496-19),合成信息流。
第二十部分(ISO/IEC 14496-20),简单场景描述。
第二十一部分(ISO/IEC 14496-21),用于渲染的MPEG-J拓展。
第二十二部分(ISO/IEC 14496-22),开放字体格式。
第二十三部分(ISO/IEC 14496-23),符号化的音乐描述。
第二十四部分(ISO/IEC 14496-24),音频与系统的交互定义。
第二十五部分(ISO/IEC 14496-25),3D图形压缩模型。
第二十六部分(ISO/IEC 14496-26),音频一致性检查。
第二十七部分(ISO/IEC 14496-27),3D图形一致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