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间点时,由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保险金的保险。
均衡保费:保险人将人的不同年龄的自然保险费结合利息因素,均匀地分配在各个年度,投保人在每期缴纳的数额相同的保费。
现金价值: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单累积的实际价值。
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专门的消费基金,对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而中断劳动,导致本人及其家庭失去生活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各种经济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为可保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