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 Category中添加属性和成员变量的区别 评论也值得思考

iOS Category中添加属性和成员变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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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光軍_Shine 
2016.03.15 22:49*  字数 1739  阅读 4592 评论 35
类别的简介

在开发中有时会用到Category,类别有三个作用:(1)可以将类的实现分散到多个不同文件或多个不同框架中,方便代码管理。也可以对框架提供类的扩展(因为框架类没有源码,不能修改)。 (2)创建对私有方法的前向引用:如果其他类中的方法未实现,在你访问其他类的私有方法时编译器报错这时使用类别,在类别中声明这些方法(不必提供方法实现),编译器就不会再产生警告 (3)向对象添加非正式协议:创建一个NSObject的类别称为“创建一个非正式协议”,因为可以作为任何类的委托对象使用。有两个方面的局限性: (1)无法向类中添加新的实例变量,类别没有位置容纳实例变量。(2)名称冲突,即当类别中的方法与原始类方法名称冲突时,类别具有更高的优先级。类别方法将完全取代初始方法从而无法再使用初始方法。这个类似于方法的重载,但是这里是直接覆盖了原方法。

但是却又经常听说Category只能添加方法不能添加属性,额。。。看这里:


屏幕快照 2016-03-15 21.50.22.png


哦呦,属性哎!!!!什么鬼?不是不能添加属性吗????这个问题真心烦人啊,怎么回事儿呢?以前看的他们说的Category不能添加属性难道不对吗?(⊙o⊙)…相信很多童鞋会有和我一样的疑问。。。

首先解释一下属性和成员变量的区别吧:

属性和成员变量的区别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UIButton *myButton;

我们声明了一个属性,因为现在我们用的编译器已经是LLVM了,所以不再需要为属性声明实例变量了。如果LLVM发现一个没有匹配实例变量的属性,它将为你生成以下划线开头的实例变量_myButton,不需要自己手动再去写实例变量。而且也不需要在.m文件中写@synthesize myButton;也会自动为你生成setter,getter方法。@synthesize的作用就是让编译器为你自动生成settergetter方法。那么在.m文件中可以直接的使用_myButton实例变量,也可以通过属性self.myButton.两者都是一样的。

注意:
这里的self.myButton其实是调用的myButton属性的getter/setter方法。

假如在Objective-C中我们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UIViewController
{
 NSString *name;
}
@end

.m文件中,self.name 这样的表达式是错误的。xcode会提示你使用->,改成self->name就可以了。因为oc中点表达式是表示调用方法,而上面的代码中没有name这个方法。

Objective-C中的点语法说明:

如果点表达式出现在 "=" 左边,该属性名称的setter方法将被调用。如果点表达式出现在右边,该属性名称的getter方法将被调用。所以在oc中点表达式其实就是调用对象的setter和getter方法的一种快捷方式。

@synthesize 还有一个作用,可以指定与属性对应的实例变量,例如@synthesize myButton = xxxx;那么self.myButton其实是操作的实例变量xxxx,而不是_myButton了。

在实际项目中,我们一般在.m中这样写:@synthesize myButton;这样写了之后,那么编译器会自动生成myButton的实例变量,以及相应的gettersetter方法。注意:_myButton这个实例变量是不存在的,因为自动生成的实例变量为myButton而不是_myButton,所以现在@synthesize的作用就相当于指定实例变量;

如果.m文件中写了@synthesize myButton;那么生成的实例变量就是myButton;如果没写@synthesize myButton;那么生成的实例变量就是_myButton。所以跟以前的用法还是有点细微的区别。   

Category中属性Property

类别中只能添加方法,不能添加实例变量。我们经常看见在类别中这样写:

@property (nonatomic, assign) CGFloat x;

在这种情况下是不会自动生成实例变量的。这里添加的属性,其实是添加的setter和getter方法。


屏幕快照 2016-03-15 21.21.14.png

在Objective-C提供的runtime函数中,确实有一个class_addIvar()函数用于给类添加成员变量,但是文档中特别说明:

This function may only be called after objc_allocateClassPair and before objc_registerClassPair. Adding an instance variable to an existing class is not supported.

意思是说,这个函数只能在“构建一个类的过程中”调用。一旦完成类定义,就不能再添加成员变量了。经过编译的类在程序启动后就runtime加载,没有机会调用addIvar。程序在运行时动态构建的类需要在调用 objc_allocateClassPair 之后,objc_registerClassPair之前才可以被使用,同样没有机会再添加成员变量。那为什么可以在类别中添加方法和属性呢?
因为方法和属性并不“属于”类实例,而成员变量“属于”类实例。我们所说的“类实例”概念,指的是一块内存区域,包含了isa指针和所有的成员变量。所以假如允许动态修改类成员变量布局,已经创建出的类实例就不符合类定义了,变成了无效对象。但方法定义是在objc_class中管理的,不管如何增删类方法,都不影响类实例的内存布局,已经创建出的类实例仍然可正常使用。

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

那我偏偏想要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就要用到runtime了,不要忘记了Objective-C是动态语言。一种常见的办法是通过runtime.h中objc_getAssociatedObject / objc_setAssociatedObject来访问和生成关联对象。这两个方法可以让一个对象和另一个对象关联,就是说一个对象可以保持对另一个对象的引用,并获取那个对象。

//NSObject+IndieBandName.h
@interface NSObject (IndieBandName)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NSString *indieBandName;
@end

上面是头文件声明,下面的实现的.m文件:

// NSObject+IndieBandName.m 
#import "NSObject+Extension.h"
#import <objc/runtime.h>
static const void *IndieBandNameKey = &IndieBandNameKey; 
@implementation NSObject (IndieBandName)
@dynamic indieBandName;
- (NSString *)indieBandName { 
return objc_getAssociatedObject(self, IndieBandNameKey);
}
- (void)setIndieBandName:(NSString *)indieBandName { 
objc_setAssociatedObject(self, IndieBandNameKey, indieBandName, OBJC_ASSOCIATION_RETAIN_NONATOMIC);
}
@end

通过runtime的两种方法就可以为类别添加一个实例变量了。

分割线:

希望自己和大家分清属性和实例变量在类别中的区别。如果有更好的见解大家一起交流。

文中借鉴的资料链接:
http://www.cnblogs.com/crazypebble/p/3439261.html
http://quotation.github.io/objc/2015/05/21/objc-runtime-ivar-access.html
http://www.cnblogs.com/wupher/archive/2013/01/05/2845338.html

 Object-C技术随笔

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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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加醋
2楼 · 2016.03.16 00:42

现在看还有点吃力,先Mark 慢慢咀嚼。

 
UItachi
3楼 · 2016.03.16 13:55

:joy:这不是我的面试题么

劉光軍_Shine: @UItachi 你面试别人 还是别人面试你的啊 哈哈

2016.03.16 13:58   回复

UItachi: 面别人,就这一题就能难倒很多人。

2016.03.16 18:26   回复

劉光軍_Shine: @UItachi 哈哈哈。是 平常小细节不注意

2016.03.16 1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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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治昂
4楼 · 2016.03.17 00:15

写的真不错,深入浅出,作者功底深厚

 
404你懂得
5楼 · 2016.06.16 17:30

根据个人的理解,这篇文章的标题不太准确呀,内容也略不准确。添加属性和成员变量的区别,文中的两个例子 明明都是添加属性,第一个是基本数据类型的属性,不需要生成实例变量的,只需要get/set方法就好了,第二个属性,需要一个实例变量,就用runtime的关联对象以及两个方法来模拟构成属性的三个要素(实例变量/get/set),来达到添加属性的目的。

彭序猿: @404你懂得 你好 可以看下我的理解正确吗?
我觉得文章后半部分是有问题的吧?
那为什么Objective-C类别中可以添加方法和属性但是不能添加实例变量呢?
这句话有点问题 Objective-C类别中也只能通过runtime来动态添加属性吧?
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
这句话也不对吧 后面利用runtime你添加的还是属性吧 那个不能算是变量吧?

2016.08.03 15:34   回复
 
彭序猿
6楼 · 2016.08.03 15:34

我觉得文章后半部分是有问题的吧?
那为什么Objective-C类别中可以添加方法和属性但是不能添加实例变量呢?
这句话有点问题 Objective-C类别中也只能通过runtime来动态添加属性吧?
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
这句话也不对吧 后面利用runtime你添加的还是属性吧 那个不能算是变量吧?

劉光軍_Shine: @彭序猿 多谢

2016.08.03 15:44   回复

彭序猿: @劉光軍_Shine 刚刚看了下文章 总结了下我刚刚说的问题 分类里面就是不能再动态添加实例变量的,利用runtime添加的就是一种变型的属性,为它添加了get/set方法。

2016.08.03 17:41   回复
 
逸小山
7楼 · 2016.09.23 22:05

楼主总结的太好了,赞一个!

劉光軍_Shine: @逸小山 谢谢 都是大家一起补充指正的:smile:

2016.09.23 23:59   回复
 
zziazm
8楼 · 2016.12.19 16:34

您好,文章后面说通过runtime添加的实例变量和正常的声明的实例变量有什么区别吗?

劉光軍_Shine: @zziazm 简单点儿说 咱们正常创建的实例变量是静态的, 用runtime创建的是动态的,oc是动态语言,咱们通过runtime 可以在运行时给一个对象进行操作, 而用正常创建的呢,本身结构体里面已经把ivar_name: 变量名,ivar_type: 变量类型,ivar_offset :基地址偏移字节这三个封装好了,不需要我们去操作什么就可以直接操作了,就像在category中,我们通过runtime,关联对象来创建,就是属于动态创建的,这是我的理解

2016.12.19 16:52   回复

zziazm: 谢谢大神讲解

2016.12.19 17:13   回复

笑笑一个: “runtime创建的是动态的”,意思是,此时的实例变量的内存是在堆中吗?

2017.04.05 17:17   回复
 
小样和牛牛
9楼 · 2017.01.24 12:58

谢谢分享~ 发现添加成员变量挺折腾~ 果断用继承实现吧。。。

 
akak
10楼 · 2017.02.15 10:41

程序在运行时动态构建的类需要在调用objc_registerClassPair之后才可以被使用
应该是:在调用 objc_allocateClassPair 之后,objc_registerClassPair之前才可以被使用

劉光軍_Shine: @akak 好的。谢谢

2017.02.15 11:09   回复
 
勇闯天涯茉莉花茶
11楼 · 2017.03.02 17:35

深入浅出

 
CSwater
12楼 · 2017.03.03 17:19

添加了类别之后,如何对类别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制?
比如,给 NSObject 添加分类,然后在一个`功能类`中使用,那么如何限制分类的功能通过导入链污染所有使用了该`功能类`的类呢?

观星: @CSwater 现阶段应该是通过加方法前缀

2017.03.26 19:19   回复

CSwater: @观星 这么说来, 确实很多代码都是通过 `xx_xxx` 这样的方法来提示处理的. 不过, 前两天刚听别人说, swift 的扩展功能很强大, 可以通过swfit 进行拓展, 然后再桥接调用. 也算一种解决思路, 不过暂时没有尝试, 不知道效果如何. 

2017.03.27 11:21   回复
 
啊里呀烔
13楼 · 2017.03.04 08:53

mark

 
开发者老岳
14楼 · 2017.03.26 17:29

"在类别中添加实例变量"?楼主说法不严谨啊,实例变量的概念和属性、成员变量没半毛钱关系吧?
而且你给的runtime的方法是如何添加属性,而不是成员变量。

 
HEALTHYbaby
15楼 · 2017.06.01 15:28

文中有几点概念不太清晰。(都是本人粗略见解,若有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1.属性,属性(property)是OC的一项特性,是用于封装对象中的数据的。其实就是把对象成员变量,保存为各种实例变量(eg.类所描述的变量,例如NSNumber修饰的变量)或者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eg. NSInterger所修饰的变量)。然后通过set/get方法来获取和写入。
2.成员变量,实例变量。
(1)成员变量其实就是对象的属性(此属性与第一点属性不同),是用于描述这个对象的。成员变量用于类内部,无需与外界接触的变量。因为成员变量不会生成set、get方法,所以外界无法与成员变量接触。
(2)实例变量的本质就是成员变量,只是实例是针对类而言,实例是指类的声明。
所以,在概念的角度上理解,成员变量是包含实例变量的。但在实例变量(这里实例变量我理解为对象)的角度上理解,成员变量可以是描述对象的数据。所以对象把描述自己的数据保存为实例变量并生成set/get方法,这就是所说的“属性”。文中一直把属性理解成名词,而我的理解是属性是一项特性,入第一点所说。
3.完整的属性包括成员变量和setter、getter两个方法,在Protocol或者Category中添加属性,系统无法自动为这些属性生成成员变量和方法实现,但是方法声明是有的,因此可以尝试去调用,但是实际会报错。所以这里并不是添加了属性,只是用runtime关联了两个对象。

HEALTHYbaby: 修改下
2.成员变量,实例变量。
(1)成员变量其实就是对象的属性(此属性与第一点属性不同),是用于描述这个:grin: 类:grin: 的。成员变量用于类内部,无需与外界接触的变量。因为成员变量不会生成set、get方法,所以外界无法与成员变量接触。

2017.06.01 15:30   回复

劉光軍_Shine: @HEALTHYbaby 多谢 我抽时间整理一下:smile::smile:

2017.06.02 1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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