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ADT&OOP
基本数据类型:int double float short byte char boolean long 储存在栈区。不可变。
对象引用类型:class、interface、array,etc 储存在堆区。String不可变,其他的均可变。
- 静态类型检查
- 关于“类型的检查”,不考虑值
- 在编译阶段发现错误,避免将错误带入运行阶段
- 提高程序的正确性、健壮性
- 静态类型检查错误:
- 语法错误
- 类名/函数名错误
- 参数数目错误
- 参数类型错误
- 返回值类型错误
- 动态类型检查
- 关于“值”的检查
- 动态类型检查错误:
- 非法的参数值
- 非法的返回值
- 越界
- 空指针
Mutable可变 & Immutable不可变
不变对象:一旦被创建,始终指向同一个值
可变对象:拥有方法可以修改自己的值/引用
mutable 优点:
- 拷贝:不可变类型,频繁修改会产生大量的临时拷贝,需要垃圾回收;可变类型,最少化拷贝,以提高效率
- 获得更好的性能
- 模块之间共享数据
UnmodifiableCollections:Java设计有不可变的集合类提供使用
- “改变一个变量”:将该变量指向另一个值的存储空间(引用)
- “改变一个变量的值”:将该变量当前指向的值的存储空间中写入一个新的值
通过防御式拷贝,给客户端返回一个全新的对象(副本),客户端即使对数据做了更改,也不会影响到自己。例如:
return new Date(groundhogAnswer.getTime());
大部分时候该拷贝不会被客户端修改,可能造成大量的内存浪费
如果使用不可变类型,则节省了频繁复制的代价
运行时、代码层面、瞬时
- 基本类型的值
- 对象类型的值
- 可变对象:单线圈
- 不可变对象:双线圈
- 不可变的引用:双线箭头
- 可变的引用:单线箭头
- 引用是不可变的,但指向的值却可以是可变的
- 可变的引用,也可指向不可变的值
- 可变对象:单线圈
3.2 设计规约(Specification)
程序和客户端达成的一致
作用:
- 给“供需双方”都确定了责任并区分责任,调用时双方都要遵守(客户端只需要理解Spec即可)
- 隔离“变化”、降低耦合度
- 不需要了解具体实现
要素:
- 输入数据类型(客户端约束)
- 输出数据类型(内部实现约束)
- 前置条件:For 客户端
- 后置条件:For 开发者
- 契约:
前置条件满足了,后置条件必须满足;
前置条件不满足,后置条件不一定满足(输入错误,可以抛出异常)。
- 站在客户端角度、根据规约:功能是否等价
例:以下两段代码是否等价
规约:
解:
- 当
val
在范围内时,两者返回相同; - 当
val
不在范围内时,前者返回arr.length
,后者返回-1
; - 根据规约,两者效果相同,因此等价。
- 方法注释
@param
@return
@throws
- 输入类型、返回类型
一个好的Spec应该:
- 内聚的
Spec描述的功能应单一、简单、易理解
规约做了两件事,所以要分离开形成两个方法。 - 信息丰富的
不能让客户端产生理解歧义 - 足够“强”
太弱的spec,客户不放心
开发者应尽可能考虑特殊情况,在post-condition给出处理措施 - 足够“弱”
太强的spec,在很多特殊情况下难以达到,给开发者增加了实现的难度(client当然非常高兴)
- 前置条件越弱,规约强度越强;
- 后置条件越强,规约强度越强;
- 规约越强,开发者责任越重,客户端责任越轻;
- 某个具体实现,若满足规约,则落在其范围内;否则,在其之外。
- 程序员可以在规约的范围内自由选择实现方式;
- 更强的规约,表达为更小的区域;
3.3 抽象数据类型(ADT)
设计ADT:规格Spec–>表示Rep–>实现Impl
- Creators
- 实现:构造函数constructor或静态方法(也称factory method)
- Producers
- 需要有“旧对象”
return
新对象- eg.
String.concat()
- Observers
- eg.
List
的.size()
- eg.
- Mutators
- 改变对象属性
- 若返回值为
void
,则必然改变了对象内部状态(必然是mutator)
- client使用ADT时无需考虑其内部如何实现,ADT内部表示的变化不应影响外部spec和客户端。
- 抽象值构成的空间(抽象空间):客户端看到和使用的值
- 程序内部用来表示抽象值的空间(表示空间):程序内部的值
- Mapping:满射、未必单射(未必双射)
ADT开发者关注表示空间R,client关注抽象空间A
-
抽象函数(AF):
- R和A之间映射关系的函数
- 即如何去解释R中的每一个值为A中的每一个值。
- AF : R → A
- R中的部分值并非合法的,在A中无映射值
-
表示不变性(RI):
- 某个具体的“表示”是否是“合法的”
- 所有表示值的一个子集,包含了所有合法的表示值
- 一个条件,描述了什么是“合法”的表示值
- 检查RI:
随时检查RI是否满足
在所有可能改变rep的方法内都要检查
Observer方法可以不用,但建议也要检查,以防止你的“万一”
因为测试相当于client使用ADT,所以它也不能直接访问ADT内部的数据域,所以只能调用其他方法去测试被测试的方法。
-
针对creator:构造对象之后,用observer去观察是否正确
-
针对observer:用其他三类方法构造对象,然后调用被测observer,判断观察结果是否正确
-
针对producer:produce新对象之后,用observer判断结果是否正确
以注释的形式撰写AF、RI、 Safety from Rep Exposure
- 在代码中用注释形式记录AF和RI
- 精确的记录RI:rep中的所有fields何为有效
- 精确记录AF:如何解释每一个R值
- 表示泄漏的安全声明
- 给出理由,证明代码并未对外泄露其内部表示——自证清白
3.4 面向对象编程(OOP)
接口(Interface)& 抽象类(Abstract Class)& 具体类(Concrete Class)
接口:定义ADT
类:实现ADT
Concrete class --> Abstract Class --> Interface
接口:
- 接口之间可以继承与扩展
- 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从而具备了多个接口中的方法)
- 一个接口可以有多种实现类
抽象类:
- 至少有一个抽象方法
- 抽象方法 Abstract Method
- 未被实现
- 如果某些操作是所有子类型都共有,但彼此有差别,可以在父类型中设计抽象方法,在各子类型中重写
具体类:
- 实现所有父类未实现的方法
继承(Inheritance) & 重写(Override)
- 类 & 类:继承
- 类 & 接口:实现、扩展
覆盖/重写Override
:
- 重写的函数:完全同样的signature
- 实际执行时调用哪个方法,运行时决定
- 重写的时候,不要改变原方法的本意
- 运行阶段进行动态检查
- 父类型中的被重写函数体
- 不为空:
- 该方法是可以被直接复用的
- 对某些子类型来说,有特殊性,可重写父类型中的函数,实现自己的特殊要求
- 为空:
- 其所有子类型都需要这个功能
- 但各有差异,没有共性,在每个子类中均需要重写
- 不为空:
super
- 重写之后,利用
super()
复用了父类型中函数的功能,还可以对其进行扩展 - 如果是在构造方法中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必须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调用
super()
严格继承:子类只能添加新方法,无法重写超类中的方法(方法带
final
关键字)
多态(Polymorphism) & 重载(Overload)
重载:多个方法具有同样的名字,但有不同的参数列表或返回值类型。
Override和Overload
-
特殊多态:功能重载
- 方便client调用:client可用不同的参数列表,调用同样的函数
- 根据参数列表进行最佳匹配
public void changeSize(int size, String name, float pattern) {}
- 重载函数错误情况❌
public void changeSize(int length, String pattern, float size) {}
:虽然参数名不同,但类型相同public boolean changeSize(int size, String name, float pattern) {}
:参数列表必须不同
- 在编译阶段时决定要具体执行哪个方法(与之相反,overridden methods则是在run-time进行dynamic checking)
- 可以在同一个类内重载,也可在子类中重载
-
参数化多态:使用泛型
?
编程 -
子类型多态:期望不同类型的对象可以统一处理而无需区分,遵循LSP原则
3.5 ADT和OOP中的等价性
-
==
引用等价性
相同内存地址
对于:基本数据类型 -
equals()
对象等价性
对于:对象类型 -
在自定义ADT时,需要用
@Override
重写Object.equals()
(在Object中实现的缺省equals()是在判断引用等价性) -
如果用
==
,是在判断两个对象身份标识 ID是否相等(指向内存里的同一段空间)
equals()
的性质:自反、传递、对称、一致性
equals()
重写范例- 判断引用等价性
- 判断类的一致性
- 判断具体值是否满足等价条件(自定义)
- 以Lab3的
Plane
为例
@Override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
if (o == this)
return true;
if (!(o instanceof Plane)) {
return false;
}
Plane plane = (Plane) o;
return Objects.equals(number, plane.number) && Objects.equals(strType, plane.strType)
&& intSeats == plane.intSeats && age == plane.age;
}
instanceof
:
- 判断类
- 仅在equals里使用
hashCode()
:
- 等价的对象必须有相同的
hashCode
- 不相等的对象,也可以映射为同样的
hashCode
,但性能会变差 - 自定义ADT要重写hashcode
- 返回值是内存地址
- 观察等价性: 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两个mutable对象是否看起来一致
- 行为等价性:调用对象的任何方法都展示出一致的结果
对可变类型来说,往往倾向于实现严格的观察等价性, 但在有些时候,观察等价性可能导致bug,甚至可能破坏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