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
内置类型之间有自动转换规则,我们也能为类类型定义隐式转换规则。
如果构造函数只接受一个实参,则它实际上定义了一个从构造函数参数类型向此类类型的隐式转换机制
有时我们把这种构造函数称为转换构造函数,
但是
1、只允许一步类类型转换
//错误:需要用户定义的两种转换:
//(1)从“9-999-9999-9” 转换成string
//(2)从string转换成Sales_data
item.combine("9-999-9999-9");
//如果我们想完成上述的调用,可以显式的把字符串转换成string或者Sales_data对象
//正确:显式转换成string,隐式转换成Sales_data
item.combine(string("9-999-9999-9"));
//正确:隐式转换成string,显式转换成Sales_data
item.combine(Sales_data("9-999-9999-9"));
2、explicit关键字阻止隐式转换
如果将带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声明为
explicit
的,那么无法通过隐式转换,编译器报错
explicit关键字只对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有效,带多个参数的构造函数不能用于执
行隐式转换,因此也不需要声明为explicit的。而且,当构造函数在外部定义时不
应该重复explicit关键字
3、explicit构造函数只能用于直接初始化
Sales_data item1(null_book); // 正确:直接初始化
Sales_data item2 = null_book; //错误:不能将explicit的构造函数用于拷贝形式初始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