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子类对象创建时,会先创建父类对象,然后在父类对象基础上扩展子类特有的属性和方法。所以子类对象包含完整的父类对象,可以重用父类中定义的属性和方法。,是指一个类的定义可以基于另外一个已存在的类,即子类继承父类,从而实现父类的代码的重用。两个类的关系:父类一般具有各个子类共性的特征,而子类可以增加一些更具个性的方法。类的继承具有传递性,即子类还可以继续派生子类,位于上层的类概念更加抽象,位于下层的类的概念更加具体。
重写
返回类型必须一样,重写方法只能存在于具有继承关系中,重写方法只能重写父类非私有的方法。
子类可以和父类用相同名字的静态方法,方法名,参数类型都一样,很像重载,但不是重载,不存在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