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都遇到一个问题:
void fun1(const char** p1);
void fun2(char** p2)
{
fun1(p2);
}
每次编译都没法通过,一直都不知道真正的原因。直到前两天看了一本书,我才理解。
原来C语言规范中有这样的要求:每个实参都应该具有自己的类型,这样它的值就可以赋值给他所对应的形参类型的对象(该对象的类型不能含有限定符)。
此例子中, p1和p2都是不含限定符的, 但是:
p1 指向的是 const char*,
p2 指向的是 char*,
他们指向的类型不一样,因此是没法相容的。
而根据赋值条件:两个操作数都是指向有限定符或者无限定符的相容类型的指针,左边指针所指向的类型必须具有右边指针所指向类型的全部限定符。
以下例子:
char* p1;
const char* p2;
p2 = p1 是正确的,因为p2(左边指针)指向的类型是const char, 其具有p2(右边指针, 指向类行为char)的全部限定符。反之则是错误的。
严重鄙视下自己,居然让这个问题存在我有限的内存中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