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在刚工作的时候,被人问及Comparator和Comparable的时候,恰好将两个类的
作用说反了,被人指出后,真是羞愧难当,今天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彼时
的窘迫,想不到自己居然懒惰到如此地步。。。
其实这两个类理解起来也很容易,就像它们的名字,从中就可以看出个大概,一般在英文中
以or结尾的都是名词一类的,例如actor,waitor......。
在程序中可以理解为策略模式中的一种策略
对于Comparator,他应该被称为比较器,这个是和this对象无关的,独立于当前实例
它主要被用在一些排序结构中用作比较器
对于Comparable可以看出他的字面意思是可比较的
他的比较对象是当前对象和另外一个对象的比较
示例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