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2年4月11日——9月20日)
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档人员、相关行业协会、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参评人员向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相关行业协会、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提出申请,我中心存档的参评人员直接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并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网址:
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电子支撑材料后(所有业绩、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获得,提供完整原件扫描图片,为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
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相关行业协会、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审核。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的参评人员,由我中心审核。
(二)单位审核公示(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1. 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相关行业协会、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并将参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系统自行生动,自行下载)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公示证明”至申报系统,并按照权限逐级上报。
2. 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相关行业协会、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其参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