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安排(下)

四、 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二)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三)年限及论文要求

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四)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员和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有关行业协会、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操作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二)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附件。

(三)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四)请各参评人员和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有关行业协会、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申报。

(五)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严禁“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六)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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