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的职责。或者说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其变化的原因。
2、开闭原则:一个软件实体类应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在不修改原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3、里氏代换原则:对每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都有一个类型为T的对象o2。即以T定义的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替换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变化,那么类型S是T的子类型。
4、依赖倒转原则: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与抽象。即应针对接口编程,不应针对细节编程。
5、接口隔离原则:(1)、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不是用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不需要的接口
(2)、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6、合成复用原则: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聚合达到复用,而不是通过继承达到复用的目的
7、迪米特法则: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送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