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意见》提出在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满足目前大数据化的生活需求。
《意见》部署了3个方面的具体任务: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
• 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在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方面,一是聚焦深化便民服务,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三是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四是加大新技术运用力度,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五是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 推动电子证照全国的互通互认
对于推动电子证照全国的互通互认,《意见》提出要求: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推动解决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建设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电子证照库,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将电子证照信息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 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
在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方面,《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提升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与电子证照应用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电子证照在安全方面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按照信息采集最小化原则归集数据,加强对电子证照持证主体、用证人员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切实保障电子证照及相关信息合法合规的使用,加强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严格落实和保障群众的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