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中的程序编写规范(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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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常、参量的建议:
前缀 表示内容 _或Afx 表示为全局 m_ 表示为某个类的成员 b 表示为布尔型 h 表示为句柄 c或ch 表示为字符型 l 表示为长型 clr 表示为32位颜色值 n 表示为整型 cx或cy 表示为坐标的水平或垂直值 p或lp 表示为指针 w 表示为字(WORD)型 sz 表示为以0结尾的字符串 str 表示为CString字符型 dw 表示为双字(DWORD)型 3.常量应当用const来定义,而不是用预处理指令#define。并且常量名应当大写。
4.如果是全局的常、变量应当加前缀_。
二、函数的建议:
1.参数的定义位置要附和人性化,输出参数在前,输入参数在后。
2.如果参数是指针,且仅作输入用,则应在类型前加const,以防止该指针在函数体内被意外修改。
3.函数名如果是全局的应当加前缀Afx,函数名以有意义的可拼读的动词性英文单词或短语来命名,且每个英文语素首字母都就应当大写。如:AfxGetMessage(),Close()。
4.一般函数的返回值最好用来返回错误标志,而真正的返回值应当用输出参数来返回。
5.在函数的前几行,应当对入口参数进行有效性检查。
6.函数体的规模要小,尽量控制在50 行代码之内。否则,应当进行拆分。
7.函数体中不要声明使用静态变量,那样会使用函数难以控制。
三、 类的建议:
1.所有的成员变量应有m_前缀。
2.在类的声明体中应遵循公有,保护,最后私有,前函数,后成员的顺序进行声明。
3.不能在类的声明体中进行操作,这是不正确的,也是编译器所不允许的。即是初始化(例如:int m_nCount=0;)也不可以。
4.应当在一个以类名为名字,后缀为.h的文件中写入类的声明体,应当在一个以类名为名字,后缀为.cpp的文件中写入类的成员函数的实现语句。并且在.cpp文件的第一行写上#include “类名.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