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职函〔2025〕1 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2025 学年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 年)》
(教职成厅函〔2023〕13 号)、2024 年
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相关通知等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4-2025 学年省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和承办单位
省赛共设169个赛项,其中中职组赛项合计60个,高职组赛
项合计109个,具体赛项名称和承办单位见附件1-2。省属中等
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等参赛名额分配由属地地级以上市
教育局统筹安排,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给所属有
关中职学校,并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二、参赛名额
省教育厅综合考虑承办校办赛条件、上一年度各地市和高
职院校参赛情况等因素,统筹确定参赛名额:各赛项每校参赛
队伍限 1 队,中职组赛项各地市参赛名额见附件 3。
三、比赛报名
(一)请各地市教育局和有关高等学校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前将技能竞赛工作联系人表(附件 4-1、4-2、4- 3)通过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至省教育厅-处室收发文岗-省
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其中中职学校由属地市教育局
统一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将把各学校账户信息发送至联系人。
各有关职业学校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前,登录省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上平台(以下简称“省赛平台”完成比赛报名。各赛项每支参赛队的
参赛人数限定为 3-4 人,各参赛队具体人数由参赛学校自主确
定。各赛项参赛队学生就读专业须所属同一个专业大类,不得
跨专业大类组队参赛,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二)各赛项不得跨校组队。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等部门审批,由同一法人代表登记、使用同一办学资源、使
用多个校名举办同一层次不同类别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按一所
学校组织报名。
(三)中职组参赛选手应为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
(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有关普通高等院校,下同)中职阶段
全日制在籍学生和毕业两年内的本校毕业生;高职组参赛选手
应为高职专科、职业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和毕业两年内的本校
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
比赛。各参赛队含毕业生至多 1 人,应为企业职工,毕业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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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时需提供本校毕业证及所在企业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务合同。
(四)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其中一至三年级学
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五)凡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
奖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奖的学生,两年内不得再
参加相应赛项的同一组别比赛。
(六)各参赛队指导教师每队限报 1-2 名,须为本校专、
兼职教师。
四、竞赛要求
(一)承担省赛承办工作任务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高等
职 业学校均应组建竞赛执行委员会,统筹协调、管理、指导本
地市或本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的竞赛承办工作,确保省赛工
作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竞赛执行委员会的组建及工作指
引见附件 5。各竞赛执行委员会负责所承办赛项专家组、裁判
组的组建及其具体工作部署,专家和裁判人员管理办法见附件
6。
(二)各赛项专家组依据承办单位的现有设备设施条件、
赛项所对应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行业企业用人标准及要
求等制定相应赛项的竞赛规程。竞赛内容包含两大模块:1.第
一个模块为技能测试。分数占比为 90%,竞赛时长不超过 4 小
时,各赛项具体时间由专家组根据竞赛内容和竞赛要求确定;
具体竞赛内容的设计要落实“结果导向”要求,匹配参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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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人)工作量,竞赛过程、竞赛结果等方面要可评可测,评
分标准要客观清晰、科学合理、尽可能减少主观评价。2.第二
个模块为综合展示。由各参赛队 1 名或多名队员根据第一个模
块的竞赛内容和竞赛过程进行展示和讲解,所有参赛队统一不
使用 PPT,总时长为 10 分钟,分数占比为 10%。第二个模块比
赛地点由专家组根据承办学校办赛条件和比赛实际需要确定,
其评分标准要另行制定并区别第一个模块评分标准。基于公平
公正和裁判组人员身份保密等方面考虑,第一个模块比赛和第
二个模块比赛相对独立,同时两个模块的比赛原则上应由不同
裁判组执裁。
(三)各赛项专家组需根据竞赛规程制定 5 套第一个模块
的竞赛样题和评分标准,每套样题的内容重复度不可超过
70%,并于比赛日前三周以上提前在省赛平台发布。比赛日前 3
天以上,在封闭环境和保密条件下,省赛督察员从 5 套样题中
任意抽取 2 套样题作为正式比赛试题初稿(如比赛分 N 批次进
行,抽取样题为 N+1 套),由专家组修改后形成第一个模块正
式比赛试题,修改内容比例为 25%-35%之间;正式比赛时,省
赛督察员抽取其中一套试题供比赛使用,另外一套试题备用。
(四)各赛项不设合作企业、冠名企业和赞助企业等,承
办学校需于比赛日前一个月以上通过省赛平台公布本校现有
的、供比赛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清单(含场地、水电气网等条
件)。参赛队根据承办学校公布的清单,自行决定是否自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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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决定自带设备和材料的参赛队应使用自身学校现有设备进
行比赛,并与承办学校确认可行后进场。参赛队自带设备的运
输、安装调试及竞赛现场技术保障由参赛学校人员自主负责。
自带设备的参赛队须与承办学校积极沟通协商,提前 15 天以上
与承办学校签订确认书(附件 7),并于比赛日前 3 天以上在竞
赛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未于规定时间内签订确认书或完成安装
调试的参赛队,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五、专家和裁判征集
(一)征集时间。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含省属中等职业
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应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前,以
赛项为单位,择优推荐学校、行业企业人员担任专家或裁判,
与赛项所使用设备设施条件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行业企业人员
不得担任该赛项的专家或裁判。
(二)推荐名额。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每个赛项可推荐专
家和裁判各 10 人,各高等职业学校每个赛项可推荐专家和裁判
各 1 人。
(三)推荐办法。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组织市域中等职业
学校在省赛平台填报专家和裁判资料,经审核后按名额要求择
优提交;各高等职业学校在省赛平台按照名额要求填报专家和
裁判资料后直接提交。各校在省赛平台提交专家和裁判资料
时,需同时上传《专家、裁判推荐表》(附件 8)盖章版扫描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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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一)各承办单位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前以公
函(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表格)将竞赛执行委员会成员
名单报送到工作邮箱,并依照省赛工作计划日程表(附件 9)
统筹推进所承办赛项有关工作。原则上应在 2025 年 3 月 16 日
(星期日)前完成比赛工作。
(二)比赛期间,省教育厅将开展巡赛工作并安排大赛督
察员进行现场督赛,具体人员安排另行通知。督察员全程监督
检查有关赛项的筹备与组织实施工作,请各承办单位、协办单
位和督察员所在单位支持督察员做好现场督查工作。
(三)省教育厅将根据 2025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
要求、参赛名额和省赛具体情况等因素,采取国赛遴选或指定
参赛队等形式确定我省 2025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队
伍。
附件:1.中职组竞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2.高职组竞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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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职组各地市参赛名额
4.技能竞赛工作联系人表
5.竞赛执行委员会工作指引
6.专家和裁判人员管理办法
7.参赛队伍与承办学校就自带设备协商后确认书
8.专家、裁判推荐表
9.省赛工作计划日程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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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校对人:王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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