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分类
设计模式可以根据其作用域分为两大类:类模式和对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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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模式:关注类的关系和类的组合。类模式主要是通过继承来实现静态固定行为的模式。也就是说,这些模式在编译时确定其关系结构,一旦编译,结构就不容易改变。
例子:
- 模板方法模式 (Template Method): 在一个抽象类中定义一个算法的骨架,而将一些具体步骤的实现延迟到其子类中。这样算法的结构保持不变,同时具体子类可以提供某些步骤的实现。
- 工厂方法模式 (Factory Method): 定义一个创建对象的接口,但让子类决定要实例化哪一个类。工厂方法让类把实例化推迟到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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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模式:关注对象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象的组合来实现某种功能。对象模式通常可以在运行时更改其结构和关系,它们更加灵活和动态。
例子:
- 策略模式 (Strategy): 定义一系列的算法,封装每一个算法,并使它们可以互换。策略模式让算法独立于使用它的客户端。
- 观察者模式 (Observer): 当一个对象的状态发生改变时,所有依赖于它的对象都会得到通知并被自动更新。
- 状态模式 (State): 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内部状态改变时改变它的行为。
- 组合模式 (Composite): 允许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以表示“部分-整体”的层次结构,使得客户端对单个对象和组合对象的使用具有一致性。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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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模式主要基于继承机制,强调的是类之间的静态关系,通常在编译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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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模式则是基于对象的组合或聚合关系,强调的是从多个对象形成的整体结构和协作关系,它们的关系通常可以在运行时动态变化。
为了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设计模式鼓励使用对象组合而非类继承。因此,在实际的软件设计中,对象模式比类模式更为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