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原则之开放-封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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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开放-封闭”

  随着软件系统的规模不断增大,软件系统的维护和修改的复杂性不断提高,这种困境促使法国工程院院士Bertrand Meyer在1998年提出了“开放-封闭”(Open-Close Principle,OCP)原则,这条原则的基本思想是:

  Open(Open for extension)模块的行为必须是开放的、支持扩展的,而不是僵化的。

  Closed(Closed for modification)在对模块的功能进行扩展时,不应该影响或大规模地影响已有的程序模块。

  换句话说,也就是要求开发人员在不修改系统中现有功能代码(源代码或者二进制代码)的前提下,实现对应用系统的软件功能的扩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一个模块在扩展性方面应该是开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应该是封闭的。

  从生活中,最容易想到的例子就是电脑,我们可以轻松地对电脑进行功能的扩展,而只需通过接口连入不同的设备。

  开放-封闭能够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但这也是相对的,对于一台电脑不可能完全开放,有些设备和功能必须保持稳定才能减少维护上的困难。要实现一项新的功能,你就必须升级硬件,或者换一台更高性能的电脑。以电脑中的多媒体播放软件为例,作为一款播放器,应该具有一些基本的、通用的功能,如打开多媒体文件,停止播放、快进、音量调节等功能。但不论是什么播放器,不论是在什么平台下,遵循这个原则设计的播放器都应具有统一风格和操作习惯,无论换用哪一款播放器,都应保证操作者能快速上手。

2.如何遵守开放-封闭原则

  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这样的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对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开放的。

  1)在设计方面充分应用“抽象”和“封装”的思想。

  一方面也就是要在软件系统中找出各种可能的“可变因素”,并将之封装起来;

  另一方面,一种可变性因素不应当散落在多个不同代码模块中,而应当被封装到一个对象中。

  2)在系统功能编程实现方面应用面向接口的编程。

  当需求发生变化时,可以提供该接口新的实现类,以求适应变化。

  面向接口编程要求功能类实现接口,对象声明为接口类型。在设计模式中,装饰模式比较明显地用到了O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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