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可以理解为类型,它是具有一系列事物的属性与动作的集合。所以类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并没有具体的实例例如 鸟类(有翅膀,并且可以飞行的生物)。
1.1在代码中,类同样由属性和动作(方法)构成。它可以看成一系列代码的模板。
1.2属性(field):也可以称之为成员变量,属性用于定义该类包含的数据或静态属性,它的作用范围是整个类 体,在定义它时可以对其初始化,如果不对其初始化,java则使用默认的值对其初始化。
1.3构造方法(constructor):也称为构造器,是一种特殊的方法,它用于构造该类的实例。构造方法的方法名与 类名一致,如果没有自己定义构造器,则程序会自动定义一个无参的构造器。
1.4方法重载:是指在类中可以定义有相同名字,但参数不同的多个方法。调用时,根据不同的参数列表选择不同 的方法。重载原则(同一个类,同一个方法名 ,参数个数不同,参数类型不同以及参数的顺序不同)。
2.对象:对象是一个具体的事物,通过类进行创建。所以一般将对象称之为某个类的实例,或者某个类的对象。
3.对象与类的关系: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