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
(1)概念:由已有类创建新类的机制,子类继承父类定义的变量和方法,也可以修改父类的属性或重写父类的方法,一个子类只有一个父类,即单重继承,子类还可以有自己的子类。
(2)实现:
[访问权限]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3)super:
①访问被子类隐藏的超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格式为:
super.数据成员
super.成员方法
②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格式为:
super(<参数列表>)
2.抽象类
(1)实现
abstract class 类名{
类成员定义
}
(2)抽象方法:只声明而没有实现的方法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抽象方法名(<形式参数列表>);
3.接口
(1)定义:方法定义和常量值的集合,只支持单继承机制,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2)实现:接口的定又包括接口声明和接口体两部分
[修饰符] <interface><接口名>[extends父接口列表]
[public] [static] [final]变量名=初始值;//静态常量
[public][abstract]返回值方法名([参数列表]) throws[异常列表]//方法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