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中的标识符可以包含数字、字母和_,但必须以字母或者_开头,其中以_开头的命名一般具有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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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前置下划线的名字:
《流畅的python》作者称之为“受保护的”名字,有两种主要的用法:
1、作为类名或函数名时,
会阻止其他python脚本通过【from module import *】语句导入该名字,即该名字不会被星号匹配;
"""foo.py模块"""
def add(a, b):
"""待导入的函数,是个公有的名字"""
return a+b
def _add2(a, b):
"""待导入的函数,是个受保护的名字"""
return a+b
比如,对于上面的模块foo,如果我在另一个python脚本中使用【from foo import *】语句,实际上是访问不到_add2()函数的,但是如果我使用【from foo import add, _add2】语句,则两个函数都能被访问到。
2、作为类的属性名或方法名时
,意为不希望下游的程序员直接访问该名字,而导致意外覆盖该属性,但是这只是一种【命名约定】,python解释器不会对这种属性名做特殊处理。只是表示类的定义者希望这些属性或者方法是"私有的",但实际上并不会起任何作用。
前后均带有双下划线__的命名
一般用于特殊方法的命名,用来实现对象的一些行为或者功能,比如
- __new__()方法用来创建实例,
- __init__()方法用来初始化对象,
- x + y操作被映射为方法x.__add__(y),序列或者字典的索引操作x[k]映射为x.__getitem__(k),
- __len__()、__str__()分别被内置函数len()、str()调用等等。
仅开头带双下划线__的命名
用于对象的数据封装,以此命名的属性或者方法为类的私有属性或者私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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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外部直接访问私有属性或者方法:是不可行的,这就起到了隐藏数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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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种实现机制并不是很严格,机制是通过自动"变形"实现的,类中所有以双下划线开头的名称__name都会自动变为"_类名__name"的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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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可以访问了。
这种机制可以阻止继承类重新定义或者更改方法的实现,比如,定义一个Foo的派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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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了__spam方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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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用bar()方法的时候依然执行的是Foo类的__spam()方法,因为在bar()方法的实现中,self.__spam()已自动变形为self._Foo__spam(),Goo继承的bar()方法也是如此,注意此时运行的是父类中的私有化方法,而不是子类重写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