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就是的优势在于抵御变化。
隔离变化: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
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各司其职: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个类的“责任”,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薪资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这就是各负其责
而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亦或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1.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高层模块(稳定的)不应该依赖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的)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 Closed Principle)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实现,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设计模式
“每一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
以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核心。这样,你就能一次又一次地使用该方案而不必做重复劳动。” ——Christopher Alexander
设计模式则是可复用面向对象的基础。
当人们面对复杂有一个常见的做法:即分而治之,将打的问题分解为多个小问题,
将复杂问题分解为多个简单问题。而更高层次来讲,人们处理复杂性有个通用的技术,
即抽象。由于不能掌握全部的复杂对象,我们选择忽视它的非本质细节,而去出来泛化
和理想化的对象模型。
好的软件设计,那就是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