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inux系统命令:
linux系统的命令可视为一个可执行文件,因此在每条命令的执行的过程中,系统都会从所执行的命令中获取参数来创建对应的子进程,随命令的执行而产生的这个子进程,会根据命令的参数来执行,并且命令在返回结果的同时子进程也终止。
命令的执行过程基本按如下步骤:
(1)读取用户由键盘输入的命令行。
(2)分析命令,以命令名作为文件名,并将其他参数改造为系统调用execve()完成内部处理所要求的形式。
(3)终端进程调用fork()创建一个子进程。
(4)终端进程本身用系统调用wait4()来等待子进程完成(如果是后台命令,则不等待)。当子进程运行时调用execve(),子进程根据文件名(即命令名)到目录中查找有关文件(这是命令解释程序构成的文件),将它调入内存,执行这个程序(解释这条命令)。
(5)如果命令末尾有”&“号(后台命令符号),则终端进程不需要系统调用wait4()等待,立即显示提示符,让用户输入下一条命令,跳转到步骤(1).如果命令末尾没有"&"号,则终端进程要一直等待,当子进程(即运行命令的进程)完成处理后终止,向父进程(终端进程)报告,此时唤醒终端进程,在做必要的判断等工作后,终端进程显示提示符,让用户输入新的命令,重复上述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