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构造函数简介
C++ 中,构造函数是与类名相同的特殊成员函数。在创建对象时,自动调用类的构造函数来完成对象的初始化。
对象本质是变量。因此,在栈、堆创建的对象,对象的成员变量初始化为随机值;在 .bss 段上的对象,对象的成员变量初始化为 0。
2. 构造函数定义
构造函数较普通函数,具备以下特征:
- 构造函数名称与类名称一致。
- 构造函数无返回值。
- 在创建对象时自动调用。
定义方法:
class Test
{
public:
Test()
{
...
}
}
构造函数是支持函数重载的(重载的含义见:从 C 向 C++ 进阶 - 对 C 的语法扩展 - 函数重载)。因此,可以通过重载构造函数来把成员变量进行不同场景的初始化。当创建对象需要显式地对对象数据进行初始化时,可以调用具有传参的构造函数;当不需要显式地初始化时,可以调用无传参的构造函数。
- 示例:
class Test
{
public:
Test(){}
Test(int num){}
}
int main(void)
{
Test obj_A; // 调用:Test(){}
Test obj_B(5); // 调用:Test(int num){}
Test obj_C = 5; // 调用:Test(int num){},与 obj_C(5) 等价
Test obj_D = Test(5); // 调用:Test(int num){},与 obj_D(5)、obj_D = 5 等价,实际产生了一个临时对象,然后调用了拷贝构造函数(后续讲解)
Test obj_E = obj_D; // 调用拷贝构造函数
}
当构造函数只有一个参数时,定义类对象过程中可以通过赋值符号进行隐式的构造函数调用(如 obj_C
),但这样容易产生 bug。因此,可以使用关键字 explicit 对构造函数进行修饰:explicit Test(int num){}
,表示禁止上述的隐式构造函数调用。
3. 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
单个对象创建时,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如下:
其中成员对象变量的构造顺序与其声明顺序一致。而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与构造函数相反。
4. 类对象的构造顺序
类对象根据存储区域分为三种,其构造顺序如下:
- 局部对象的构造顺序
当程序执行流到达对象的定义语句时进行构造,但是 goto 语句可能会跳过类对象的构造。
- 堆对象的构造顺序
当程序执行流到达 new 语句时创建对象,使用 new 创建对象将自动触发构造函数的调用。
- 全局类对象的构造顺序
全局类对象的构造顺序是不确定的,不同的编译器使用不同的规则确定构造顺序,因此尽量不使用有依赖关系的全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