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
定义
Software entities like classes,modules and function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s 一个软件实体, 如类, 模块, 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 对修改封闭.
这也是开放封闭原则的核心思想:
- 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
- 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要对已有代码进行任何修改。
- 设计软件要容易维护且不容易出问题的最好办法, 就是多扩展, 少修改。
实现开闭原则
比如现在有一个银行业务, 存钱, 取钱和转账. 最初我们会怎么思考呢?
- 首先有一个银行业务类, 用来处理银行的业务
- 银行有哪些业务呢? 存钱,取钱,转账, 这都是银行要执行的操作
- 那外部说我要存钱, 我要取钱,我要转账, 通过一个类型来告诉我们 代码就生成了
传统代码
package com.lxl.www.designPatterns.sixPrinciple.openclosePrinciple.bank;
/**
* 银行业务
*/
public class BankBusiness {
public void operate(int type) {
if (type == 1) {
save();
} else if(type == 2) {
take();
} else if(type == 3) {
transfer();
}
}
public void save(){
System.out.println("存钱");
}
public void take(){
System.out.println("取钱");
}
public void transfer() {
System.out.println("转账");
}
}
咋一看已经实现了需求. 但是现在有新的需求来了, 银行要增加功能---理财. 理财是银行业务的一种, 自然是新增一个方法. 然后在operate()方法里增加一种类型. 这就是一个糟糕的设计, 增加新功能, 但是却修改了原来的代码
引入开闭原则后的代码
public interface Business {
public void operate();
}
public class Save implements Business{
@Override
public void operate() {
System.out.println("存钱业务");
}
}
public class Take implements Business {
@Override
public void operate() {
System.out.println("取钱业务");
}
}
public class Transfer implements Business {
@Override
public void operate() {
System.out.println("转账业务");
}
}
/**
* 银行业务类
*/
public class BankBusinesses {
/**
* 处理银行业务
* @param business
*/
public void operate(Business business) {
System.out.println("处理银行业务");
business.operate();
}
}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
Transfer t = new Transfer();
BankBusinesses bank = new BankBusinesses();
bank.operate(t);
}
}
通过接口抽象的形式方便扩展, 加入要新增理财功能. 只需新增一个理财类, 其他业务代码都不需要修改.
其实, 在日常工作中, 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 因为我们平时写业务逻辑会更多一些, 而业务就像流水账, 今天一个明天一个一点一点的增加. 所以,当业务增加到3个的时候, 我们就要思考, 如何写能够方便扩展
依赖倒转
将司机模块抽象为接口,将汽车模块抽象为接口,进而实现面向接口编程
//将司机模块抽象为一个接口
public interface IDriver {
//是司机就应该会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ICar car);
}
public class Driver implements IDriver{
//司机的主要职责就是驾驶汽车
public void drive(ICar car){
car.run();
}
}
//将汽车模块抽象为一个接口:可以是奔驰汽车,也可以是宝马汽车
public interface ICar {
//是汽车就应该能跑
public void run();
}
public class Benz implements ICar{
//汽车肯定会跑
public void run(){
System.out.println("奔驰汽车开始运行...");
}
}
public class BMW implements ICar{
//宝马车当然也可以开动了
public void run(){
System.out.println("宝马汽车开始运行...");
}
}
//高层模块实现了面向接口编程
public class Clie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Driver xiaoLi = new Driver();
ICar benz = new Benz();
//全部使用接口,后续功能扩展就能符合开闭原则、高内聚、低耦合要求
xiaoLi.drive(benz);
}
}
接口隔离
接口隔离原则是为了约束接口、降低类对接口的依赖性,遵循接口隔离原则有以下 5 个优点。
- 将臃肿庞大的接口分解为多个粒度小的接口,可以预防外来变更的扩散,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
- 接口隔离提高了系统的内聚性,减少了对外交互,降低了系统的耦合性。
- 如果接口的粒度大小定义合理,能够保证系统的稳定性;但是,如果定义过小,则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使设计复杂化;如果定义太大,灵活性降低,无法提供定制服务,给整体项目带来无法预料的风险。
-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还能够体现对象的层次,因为可以通过接口的继承,实现对总接口的定义。
- 能减少项目工程中的代码冗余。过大的大接口里面通常放置许多不用的方法,当实现这个接口的时候,被迫设计冗余的代码。
代码如下
public interface IGoodBodyGirl {
//要有姣好的面孔
public void goodLooking();
//要有好身材
public void niceFigure();
}
public interface IGreatTemperamentGirl {
//要有气质
public void greatTemperament();
}
public class PettyGirl implements IGoodBodyGirl,IGreatTemperamentGirl {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PettyGirl(String _name){
this.name=_name;
}
//脸蛋漂亮
public void goodLooking() {
System.out.println(this.name + "---脸蛋很漂亮!");
}
//气质要好
public void greatTemperament() {
System.out.println(this.name + "---气质非常好!");
}
//身材要好
public void niceFigure() {
System.out.println(this.name + "---身材非常棒!");
}
}
OK,现在经过重新设计,程序变得更加灵活,这就是接口隔离原则的强大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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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blog.csdn.net/king123456man/article/details/81626059
里氏替换原则
通俗的来讲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它包含以下4层含义: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的优点
- 降低了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了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 由于亲合度降低,从而提高了类的可复用率和系统的扩展性。
迪米特法则的缺点
过度使用迪米特法则会使系统产生大量的中介类,从而增加系统的复杂性,使模块之间的通信效率降低。所以,在釆用迪米特法则时需要反复权衡,确保高内聚和低耦合的同时,保证系统的结构清晰。
迪米特法则的实现方法
从迪米特法则的定义和特点可知,它强调以下两点:
- 从依赖者的角度来说,只依赖应该依赖的对象。
- 从被依赖者的角度说,只暴露应该暴露的方法。
所以,在运用迪米特法则时要注意以下 6 点。
- 在类的划分上,应该创建弱耦合的类。类与类之间的耦合越弱,就越有利于实现可复用的目标。
- 在类的结构设计上,尽量降低类成员的访问权限。
- 在类的设计上,优先考虑将一个类设置成不变类。
- 在对其他类的引用上,将引用其他对象的次数降到最低。
- 不暴露类的属性成员,而应该提供相应的访问器(set 和 get 方法)。
- 谨慎使用序列化(Serializable)功能。
分析:明星由于全身心投入艺术,所以许多日常事务由经纪人负责处理,如与粉丝的见面会,与媒体公司的业务洽淡等。这里的经纪人是明星的朋友,而粉丝和媒体公司是陌生人,所以适合使用迪米特法则,其类图如图 1 所示。
代码如下
package principle;
public class LoD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Agent agent = new Agent();
agent.setStar(new Star("林心如"));
agent.setFans(new Fans("粉丝韩丞"));
agent.setCompany(new Company("中国传媒有限公司"));
agent.meeting();
agent.business();
}
}
//经纪人
class Agent {
private Star myStar;
private Fans myFans;
private Company myCompany;
public void setStar(Star myStar) {
this.myStar = myStar;
}
public void setFans(Fans myFans) {
this.myFans = myFans;
}
public void setCompany(Company myCompany) {
this.myCompany = myCompany;
}
public void meeting() {
System.out.println(myFans.getName() + "与明星" + myStar.getName() + "见面了。");
}
public void business() {
System.out.println(myCompany.getName() + "与明星" + myStar.getName() + "洽淡业务。");
}
}
//明星
class Star {
private String name;
Star(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
//粉丝
class Fans {
private String name;
Fans(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
//媒体公司
class Company {
private String name;
Company(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
程序的运行结果如下:
粉丝韩丞与明星林心如见面了。
中国传媒有限公司与明星林心如洽淡业务。
合成复用
定义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又叫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它要求在软件复用时,要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如果要使用继承关系,则必须严格遵循里氏替换原则。合成复用原则同里氏替换原则相辅相成的,两者都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实现规范。
合成复用原则的重要性
通常类的复用分为继承复用和合成复用两种,继承复用虽然有简单和易实现的优点,但它也存在以下缺点。
- 继承复用破坏了类的封装性。因为继承会将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父类对子类是透明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白箱”复用。
- 子类与父类的耦合度高。父类的实现的任何改变都会导致子类的实现发生变化,这不利于类的扩展与维护。
- 它限制了复用的灵活性。从父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在编译时已经定义,所以在运行时不可能发生变化。
采用组合或聚合复用时,可以将已有对象纳入新对象中,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它有以下优点。
- 它维持了类的封装性。因为成分对象的内部细节是新对象看不见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黑箱”复用。
- 新旧类之间的耦合度低。这种复用所需的依赖较少,新对象存取成分对象的唯一方法是通过成分对象的接口。
- 复用的灵活性高。这种复用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新对象可以动态地引用与成分对象类型相同的对象。
合成复用的实现
合成复用原则是通过将已有的对象纳入新对象中,作为新对象的成员对象来实现的,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从而达到复用。
下面以汽车分类管理程序为例来介绍合成复用原则的应用。
【例1】汽车分类管理程序。
分析:汽车按“动力源”划分可分为汽油汽车、电动汽车等;按“颜色”划分可分为白色汽车、黑色汽车和红色汽车等。如果同时考虑这两种分类,其组合就很多。图 1 所示是用继承关系实现的汽车分类的类图。
图1 用继承关系实现的汽车分类的类图
从图 1 可以看出用继承关系实现会产生很多子类,而且增加新的“动力源”或者增加新的“颜色”都要修改源代码,这违背了开闭原则,显然不可取。但如果改用组合关系实现就能很好地解决以上问题,如图 2 所示。
图2 用组合关系实现的汽车分类的类图
单一职责
单一职责定义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又称单一功能原则,由罗伯特·C.马丁(Robert C. Martin)于《敏捷软件开发:原则、模式和实践》一书中提出的。这里的职责是指类变化的原因,单一职责原则规定一个类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否则类应该被拆分(There should never be more than one reason for a class to change)。
该原则提出对象不应该承担太多职责,如果一个对象承担了太多的职责,至少存在以下两个缺点:
- 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实现其他职责的能力;
- 当客户端需要该对象的某一个职责时,不得不将其他不需要的职责全都包含进来,从而造成冗余代码或代码的浪费。
单一职责的优点
单一职责原则的核心就是控制类的粒度大小、将对象解耦、提高其内聚性。如果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将有以下优点。
- 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得多。
- 提高类的可读性。复杂性降低,自然其可读性会提高。
- 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可读性提高,那自然更容易维护了。
-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是必然的,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得好,当修改一个功能时,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单一职责实现
单一职责原则是最简单但又最难运用的原则,需要设计人员发现类的不同职责并将其分离,再封装到不同的类或模块中。而发现类的多重职责需要设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分析设计能力和相关重构经验。下面以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程序为例介绍单一职责原则的应用。
【例1】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程序。
分析:大学学生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生活辅导和学生学业指导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中生活辅导主要包括班委建设、出勤统计、心理辅导、费用催缴、班级管理等工作,学业指导主要包括专业引导、学习辅导、科研指导、学习总结等工作。如果将这些工作交给一位老师负责显然不合理,正确的做 法是生活辅导由辅导员负责,学业指导由学业导师负责,其类图如图 1 所示。
图1 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程序的类图
注意:单一职责同样也适用于方法。一个方法应该尽可能做好一件事情。如果一个方法处理的事情太多,其颗粒度会变得很粗,不利于重用。
总结
设计原则 | 一句话归纳 | 目的 |
---|---|---|
开闭原则 |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降低维护带来的新风险 |
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不应该依赖低层,要面向接口编程 | 更利于代码结构的升级扩展 |
单一职责原则 | 一个类只干一件事,实现类要单一 | 便于理解,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
接口隔离原则 | 一个接口只干一件事,接口要精简单一 | 功能解耦,高聚合、低耦合 |
迪米特法则 | 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一个类应该保持对其它对象最少的了解,降低耦合度 | 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说话,减少代码臃肿 |
里氏替换原则 | 不要破坏继承体系,子类重写方法功能发生改变,不应该影响父类方法的含义 | 防止继承泛滥 |
合成复用原则 | 尽量使用组合或者聚合关系实现代码复用,少使用继承 | 降低代码耦合 |
实际上,这些原则的目的只有一个:降低对象之间的耦合,增加程序的可复用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记忆口诀:访问加限制,函数要节俭,依赖不允许,动态加接口,父类要抽象,扩展不更改。
在程序设计时,我们应该将程序功能最小化,每个类只干一件事。若有类似功能基础之上添加新功能,则要合理使用继承。对于多方法的调用,要会运用接口,同时合理设置接口功能与数量。最后类与类之间做到低耦合高内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