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专业技术-起重技术(一)

机电工程起重技术

起重机械与吊具的使用要求
一、起重机械与吊具的分类
( 一 ) 起重机械的分类
1.起重机械的分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
轻小型起重设备可分为:千斤顶、滑车、起重葫芦、卷扬机四大类。
(2)起重机
起重机可分为: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缆索型起重机三大类。
1)桥架型起重机
主要有:梁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半门式起重机等。
2)臂架型起重机
臂架型起重机共分十一个类别 , 主要有:门座起重机和半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悬臂起重机等。

机电安装工程常用的有: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主要有履带式起重机、 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全地面起重机、随车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能在带载或不带载情况下沿无轨路面运行,且依靠自重保持稳定; 梳杆式起重机按构造形式分为6类,不包括单门架、双门架形式。

2.其他类型起重机
(1)适用范围
1)桅杆式起重机
①桅杆起重机 ( 以下简称桅杆 ) 由桅杆本体、动力-起升系统、稳定系统组成。
②桅杆本体包括桅杆、基座及其附件。桅杆由多个节(或段)连接而成,是桅杆主体受力结构。大型桅杆多采用格构式截面,中小型桅杆也有采用钢管截面。
③动力-起升系统主要由卷扬机、钢丝绳(跑绳)、起重滑车组、导向滑车等组成。近年的吊装作业中也有采用液压提升系统的桅杆。
④稳定系统主要包括缆风绳、地锚等。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 30°~ 45°之间,且应与供电线路、建筑 物、树木保持安全距离。

2)门架起重机
大型建筑结构的液压整体提升和大型设备门式起重机的液压整体提升。这两类工程也是目前大型设备和构件整体提升中所占比例最高的。
如高大设备或化工容器的提升、桥梁的提升、旋转等,它们既有基本共同点,也有特殊点。

( 二 ) 吊具的分类
1.吊具的分类
(1) 在起重机械作业中,用于吊运物品的装置。
分类方式 吊具
按照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式分 吊具和固定吊具
按照取物方式分 夹持类、吊挂类、托叉类、吸附类、抓斗及上述种类的组合

( 三 ) 吊索、吊耳、卸扣
1.吊索
钢丝绳环索按结构形式可分为钢丝绳环索和缆式环索。
编制吊索按结构形式分为扁平吊装带和圆形吊装带。
2.吊耳
吊耳的结构形式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及吊装工艺确定,常采用有吊盖式、管轴式和板式等。
3.卸扣
卸扣是由扣体和销轴两个易拆零件装配组成的组合件,常用两种形式是D形卸扣和弓形卸扣。

二、起重机械与吊具的使用要求
( 一 ) 起重机械使用要求
1.轻小型起重设备的使用要求
(1)千斤顶的使用要求
①千斤顶应定期维护保养,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②螺旋千斤顶及齿条千斤顶的螺杆、螺、母的螺纹及齿条磨损超过20%时,不得继续使用。
③液压千斤顶用油油质应清洁,油量不得低于额定值。作业环境温度在5℃以上时,应采用10号机油,作业环境温度在-5℃及以下时,应采用锭子油或变压器油。
④千斤顶底部支承面应坚实,顶部的工作面积应核算工件局部的稳定性,千斤顶必须安放在稳固平整结实的基础上,通常应在底座下垫木板或钢板,以加大承压面积,防止千斤顶下陷或歪斜;应使其头部与被顶物全面接触,防止出现点接触或线接触的情况。
⑤使用千斤顶时,应随着工件的升降随时调整保险垫块的高度。
⑥用多台千斤顶同时工作时,应采用规格型号一致的千斤顶,动作协调,升降平稳且每台千斤顶的荷载不应超过其额定荷载的80%。
⑦使用千斤顶作业时应使作用力通过其承压中心。

(2)起重滑车的使用要求
1)多轮滑车仅使用其部分滑轮时,滑车的起重能力应按使用的轮数与滑车全部轮数的比例进行折减。
2)滑车组动、定(静)滑车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 跑绳进入滑轮的偏角不宜大于5°。
3)滑车组穿绕跑绳的方法有顺穿、花穿、双抽头穿法。当滑车的轮数超过5个时,跑绳应采用双抽头方式。若采用花穿的方式,应适当加大上、下滑轮之间的净距。

(3)卷扬机的使用要求
①起重吊装中一般采用电动慢速卷扬机。卷扬机的主参数为额定载荷。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有:额定载荷、额定速度、钢丝绳直径及容绳量等。严禁超负荷使用卷扬机,在重大的吊装作业中,在牵引绳上应装设测力计。
②卷扬机应安装在平坦、开阔、前方无障碍且离吊装中心稍远一些的地方,使操作人员能直视吊装过程,同时又能接受指挥信号。使用桅杆吊装时,卷扬机与桅杆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桅杆的长度。
③卷扬机的固定应牢靠,严防倾覆和移动。可用地锚、建筑物基础和重物施压等为锚固点。绑缚卷扬机底座的固定绳索应从两侧引出,以防底座受力后移动。卷扬机固定后,应按其使用负荷进行预拉。
④由卷筒到第一个导向滑车的水平直线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5倍,且该导向滑车应设在卷筒的中垂线上,以保证卷筒的入绳角小于 2°。
⑤卷扬机上的钢丝绳应从卷筒底部放出,余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4圈。当在卷筒上缠绕多层钢丝绳时,应使钢丝绳始终顺序地逐层紧缠在卷筒上,最外一层钢丝绳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一个绳径的高度。

(3)手拉葫芦的使用要求
1)使用前须检查起升结构的完好性,运转部分的灵活性及润滑是否良好,拉链应灵活自如,不许有跑链、掉链和卡滞现象。
2)葫芦在使用时,应将链条摆顺,且两吊钩受力在一条轴线上。
3)手拉葫芦放松时,起重链条不得放尽,且不得少于3个扣环。
4)使用手拉葫芦起重作业时,应逐渐拉紧,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5)手拉葫芦吊挂点承载能力不得低于1.05倍的手拉葫芦额定载荷。
6)采用多台葫芦起重同一工件时,操作应同步且单台葫芦的最大载荷不应超过其额定载荷的70%。
7)手拉葫芦在垂直、水平或倾斜状态使用时,手拉葫芦的施力方向应与链轮方向一致,以防卡链或掉链。
8)一般情况下起重量3t以下的手拉葫芦应由1人施力拉动葫芦,再大者由2人施力 ; 如遇拉不动时,应查 找原因,切不可增加拉链人数。
9)为了使手拉链非施力边能顺利进出链轮槽中,必要时可用1人以手导正方向,避免卡滞。
10)如承受负荷的手拉葫芦需停留较长时间,必须将于拉链绑在起重链上,以防自锁装置失灵。
11)葫芦作业环境应清洁,不得有杂物进入转动部位。
12)已经使用3个月以上或长期闲置未用的手拉葫芦,应进行拆卸、清洗、检查并加注润滑油,对于存在缺件、结构损坏或机件严重磨损等情况必须经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2.流动式起重机的使用要求
(1)一般要求
①单台起重机吊装的载荷应小于其额定载荷。
②起重机应根据其性能选择合理的工况。
③起重机吊装站立位置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使用要求。
④使用超起工况作业时,应满足超起系统改变工作半径(伸缩、旋转)必备的场地和空间需要。
⑤吊臂与设备外部附件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⑥起重机、设备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⑦起重机提升的最小高度应使设备底部与基础或地脚螺栓顶部至少保持 200mm 的安全距离。
⑧两台起重机作主吊吊装时,吊重应分配合理,单台起重机的载荷不宜超过相关起重规范的额定载荷比例,见表。必要时应采取平衡措施。如:应限定起升速度及旋转速度。
⑨多台起重机械的操作应制定联合起升作业计划,还应包括仔细估算每台起重机按 比例所搬运的载荷。基本要求是确保起升钢丝绳保持垂直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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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式起重机对地基的要求
①流动式起重机必须在水平坚硬地面上进行吊装作业。吊车的工作位置(包括吊装 站位置和行走路线)的地基应根据给定的地质情况或测定的地面耐压力为依据,采用合适的方法(一般施工场地的土质地面可采用开挖回填夯实的方法)进行处理。
②处理后的地面应做耐压力测试,地面耐压力应满足吊车对地基的要求。

(3)汽车起重机使用要求
①汽车式起重机支腿应完全伸出。
②严禁超载作业。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的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③起重机作业时,转台上不得站人。汽车起重机行驶时,上车操纵室禁止坐人。
④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在重物上有人时不准起吊重物。

(4)履带式起重机使用要求
①履带式起重机负载行走,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必要时应编制负载行走方案。
②吊装人员应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含有作业项目包括起重机指挥Q1和起重机司机Q2。

3.桅杆式起重机的使用要求
(1)桅杆使用应具备质量和安全合格的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制造图纸、使用说明书;载荷试验报告;安全检验合格证书。
(2)桅杆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若不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性能范围内(包括桅杆使用长度、倾斜角度和主吊滑车张角角度三项指标中的任何一项)使用,则应根据使用条件对桅杆进行全面核算。
(3)桅杆的使用长度应根据吊装设备、构件的高度确定。桅杆的直线度偏差不应大于长度的 1/1000,总长偏差不应大于 20mm。
(4)应使用设计指定的螺栓,安装螺栓前应对螺纹部分涂抹抗咬合剂或润滑脂。拧紧力矩应符合要求。连接螺栓拧紧后,螺杆应露出螺母3~5个螺距。拧紧螺栓时应对称逐次交叉进行。
(5)桅杆组装后应履行验收程序,并应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 二 ) 吊具的使用要求
1.梁式吊具产品标志包括:制造厂名称、吊具名称、吊具型号、额定载荷、吊具自重、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2.梁式吊具出厂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主要材料检验单(需要时)、产品试验报告(需要时)、装箱单 (需要时)。

( 三 ) 吊索、吊耳、卸扣、地锚使用要求
1.吊索使用要求
环索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①禁吊标志处绳端露出且无法修复。
②绳股产生松弛或分离,且无法修复。
③钢丝绳出现断丝、断股、钢丝挤出、单层股钢丝绳绳芯挤出、钢丝绳直径局部减小、绳股挤出或扭曲、 扭结等缺陷。
④无标牌。

2.吊耳使用要求
(1)设备出厂前应按设计要求做吊耳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设备到场后应对吊耳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现场焊接的吊耳,其与设备连接的焊接部位应做表面渗透检测。
(2)设备到场后,技术人员要对吊耳焊接位置及尺寸进行复测。

3.卸扣使用要求
(1)吊装施工中使用的卸扣应按额定负荷标记选用,不得超载使用,无标记的卸扣不得使用。
(2)卸扣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尖角 、夹层等缺陷,不得利用焊接的方法修补卸扣的缺陷。
(3)卸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永久变形或裂纹应报废。
(4)使用卸扣时,只应承受纵向拉力。

4.地锚的结构形式及使用范围
常用的地锚结构形式有全埋式地锚、半埋式地锚、压重式活动地锚等数种。
地锚的结构形式 使用范围
全埋式地锚 适用于有开挖条件的场地。
可以承受较大的拉力,多在大型吊装中使用。
压重式活动地锚 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较软等不便深度开挖的场地。
小型压重式活动式地锚承受的力不大,多在中、小型吊装作业中使用。

(1)使用要求

  1. 地锚埋设地点应平整、不集水,以免集水浸泡回填土壤,降低地锚的许用拉力。
  2. 地锚基坑前方,坑深2.5倍的范围内和基坑两侧2m的范围内不得有地沟、电缆、地下管道等构筑物和设 施以及临时开挖沟渠等。
  3. 地锚基坑应用素土分层(每层 250~300mm)因填并穷实,填土应高出地面 400mm,回填后应用标牌注明 地锚的编号及其承载能力。
  4. 各式地锚均应有足够大的安全裕度,以保证起重工作安全。
  5. 不能使用腐朽或有损伤的圆木为地锚材料,使用周期较长时,木料应用沥青浸渍法防腐。
  6. 地锚拖拉绳与地面的夹角要小,一般最大不超过 30°。
  7. 当选择建筑物或构筑物作地锚时,必须进行许用拉力的核算,并应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8. 用厂房混凝土柱或钢柱作地锚时,其棱角应用方木或锯开的铜管弧瓦保护后,再捆绑地锚拖拉绳。
  9. 在多缆风绳受力系统中,宜全部采用刚性地锚 ( 即受力后不产生位移的地锚,如厂房柱脚、设备基础 等 ) ,或全部采用埋置式地锚。两种兼用式须采取防止埋置式地锚发生位移的措施。
  10. 为减少埋置式地锚的位移量,可用预拉法即预先按等于或大于缆风绳工作荷载时的拉力值进行预拉紧, 在保持一段时间后,再恢复至初拉力的数值。
  11. 重要的地锚均须经试拉后,方可投入使用。重要的地锚应在缆风绳上装设测力计,并派人记录其受力值 和变化情况,还应观察地锚的稳定状态,如出现危及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以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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