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私有作用域中定义私有变量或函数,同样也可以创建特权方法,其基本模式如下所示:
(function (){
var privateVariable=10;
function privateFunction(){
return false;
}
//构造函数
MyObject=function(){
};
MyObject.prototype.publicMethod=function(){
privateVariable++;
return privateFunction();
};
})();
这个模式创建了一个私有作用域(将函数声明包含在一对圆括号中),并在其中封装了一个构造函数及相应的方法。在私有作用域中,首先定义了私有变量和私有函数,然后又定义了构造函数及其公有方法。公有方法是在原型上定义的,这一点体现了典型的原型模式。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模式在定义构造函数时并没有使用函数声明,而是使用了函数表达式。函数声明只能创建局部函数,但那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也没有在声明MyObject时使用var关键字。记住:初始化未经声明的变量,总是会创建一个全局变量。因此,MyObject就成了一个全局变量,能够在私有作用域之外被访问到。但也要知道,在严格模式下,给未经声明的变量赋值会导致错误。
这个模式与在构造函数中定义特权方法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私有变量和函数是由实例共享的。由于特权方法是在原型上定义的,因此所有实例都使用一个函数。而这个特权方法,作为一个闭包,总是保存着对包含作用域的引用。来看一看下面的代码:
(function(){
var name="";
person=function(value){
name=value;
};
person.prototype.getName=function(){
return name;
};
person.prototype.setName=function(value){
name=value;
};
})();
var person1=new Person("yao");
alert(person1.getName()); //"yao"
person1.setName("xiyao");
alert(person1.getName()); //"xiyao"
var person2=new Person("Michael");
alert(person2.getName()); //"Michael"
这个例子中的Person构造函数与getName()和setName()方法一样,都有权访问私有变量name。在这种模式下,变量name就变成了一个静态的、由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也就是说,在一个实例上调用setName()会影响所有实例。而调用setName()或新建一个Person实例都会赋予name属性一个新值。结果就是所有实例都会返回相同的值。
以这种方式创建静态私有变量会因为使用原型而增进代码复用,但每个实例都没有自己的私有变量。到底是使用实例变量,还是静态私有变量,最终还是要视你的具体需求而定。